****财政局的有关规定,经局班子讨论决定,现就2024年**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总则
1.采购单位:****
2.采购项目:2024年**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校准)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完成**区共9个点位自动监控设施的计量检定(校准),其中涉水8个,涉气1个。(具体点位名单及需计量检定(校准)的自动监控设备见附件1《2024年**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校准)项目需求》)。
5.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6.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5日。
7.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8.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年 11月25日17:00。
送达地址:**** (**省**市**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635室)。
10.完成时限: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计量检定(校准)。
11.计量检定(校准)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供应商最低计量检定(校准)数量及金额,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1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程序、数据的客观、公正、有效。
13.计量检定(校准)方法: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技术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此次项目服务****实验室、工作环境和设施、仪器设备。
14.严格按照附表的要求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盖有CNAS章的报告文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工作延误的,应取得采购人同意。
15.技术机构应向采购人报告,经同意后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如发生项目内容变更的,采购人应提前告知技术机构。
16.技术机构发现异常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结果有异议的,或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的,须开展复测,复测不收取额外费用。
17.技术机构在履行合同期间的人员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投标及评标
1.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格式见附件2);
(2)总报价单,投标单位需在报价的总价上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格式见附件3);
(3)本次采购投标方应确定固定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电话与电子邮箱;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计量授权证书或为计量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计量校准机构;
(7)投标人可按本询价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也可以自行设计;
(8)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如下: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且没有在处罚有效期内。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在“**政府采购网”(www.****.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没有在处罚有效期内。
2.以上资料需用文件袋密封装订,封面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
(1)本次报价采用综合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用人民币以元计并报总价,不保留小数(例如:90000元);
(3)评标原则:最低价格中标法。询价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小组按照最低报价作为中标候选人;
(4)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可以暂不采购;若认为本次采购与市场调查不符的,可另行组织采购,无须向投标人解释具体原因。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总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
(3)投标文件封面、总报价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总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7****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投标文件选择邮寄送达****公司信息、联系人或委托人、联系的电子邮发送到指定邮箱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5.本次询价项目参加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三、合同条款
1.中标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时间要求:2025年1月31日前内完成计量检定(校准)。
3.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支付成交件70%的首付款,收到计量检定(校准)报告文件后支付剩余30%的尾款;
(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将对其服务态度和计量检定(校准)质量进行评价,若经采购人评价为检验检测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的,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费用,待纠纷解决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酌情支付。
其余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4.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弄虚作假、或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款项。
5. 具体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琪 联系电话:0578-****230
地 址:**市**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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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