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小坝片区城乡一体化项目(一期)-安置房(**丽都)工程已由**市酉阳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桃花源******公司,代建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小坝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由2栋一类高层公共建筑1#楼、5#楼(二类高层住宅及单层公共建筑组合而成)、1栋一类高层住宅建筑6#楼(二类高层住宅及单层单层商业网店组合而成)、3栋二类高层住宅2#楼、3#楼、4#楼、一栋单层公建7#楼及Ⅰ类地下车库构成。总用地面积:22157.27㎡,总建筑面积:86984.2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3407.67㎡,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24.25㎡,公建建筑面积:2262.60㎡,地下室面积:18818.36㎡,其他面积:1770.9㎡,机动车位个数:532个,并配****广场铺装、绿化景观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24353.365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435.493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具体工作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并配合结算审计及缺陷整改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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