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政大院办公用房节能替代及综合楼加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党政大院办公用房节能替代及综合楼加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委员会经 那发改投资【2024】7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本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市党政大院办公用房节能替代及综合楼加固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自治区**市。 2.3 项目概况: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管理局、信访局、宣传部等办公用房节能替代15729 m2,屋面建筑节能替代3837.05 m2;综合楼加固6787.14 m2及改造;照明、给排水等室外附属工程,购置4层4站电梯两部。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市党政大院办公用房节能替代及综合楼加固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内部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后续的服务; 2.4.2设计范围内物资采购、运输、保管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4.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市党政大院办公用房节能替代及综合楼加固项目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4.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1.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并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1个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1.4 2021、2022、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 3.1.5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提供**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报送成功的查询截图)。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网(ggzy.****.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陆,网址:http://ggzy.****.cn/)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4****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此项条款仅对潜在的施工企业做要求)。 7.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7.6本项目执行自治****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7根据《关于公共**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8本项目执行******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7.9本项目执行******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1****1999 招标代理:**** 办公地址:**市****花园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99****0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