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1061号】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1061号】****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2 17:27:58
项目概况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须在**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605,000.00元 | |||||||||||||||
最高限价:****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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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医疗设备 5.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5.5 、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8、质保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网址:http://ggzy.****.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 CA 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 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B1N33980Q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0375-****596 3、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平******局南100米 | |||||||||||||||
联系人:张科长 | |||||||||||||||
联系方式:0375-****7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区**路******住建局三楼)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26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2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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