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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11-20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9000吨兽用盐霉素预混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191、0533-****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年产9000吨兽用盐霉素预混剂项目 | ****经济开发区田横路黄三角药谷产业园8号B座 | **** | **弈成****公司 | 本****经济开发区田横路黄三角药谷产业园8号B座,租赁厂房占地面积为3000m2,总建筑面积为8500m2,购置搅拌釜,离心机、抽滤器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9000吨盐霉素预混剂的生产能力 | 1、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项目加热搅拌、原液分离等流程中产生的有组织VOCS、甲醇及臭气等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出,上料、打包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出。有组织VOCs、甲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加强车间密闭、厂房阻隔、严格管控,确保无组织颗粒物、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限制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要求;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相关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 的原则规范完善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管网排至****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一般物料废包装经收集后综合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化学品废包装袋及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活性炭、除尘器集尘、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滤膜、滤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危废暂存间、厂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