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片区排洪通道项目(物流园流域至团结河) 已由 **市**区发展****发改委函〔2023〕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国市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区**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园区至****段和正黄路至团结河排洪通道(箱涵),其中 2.4m*2.6m长度约1000m,3.0m*3.0m长度约1000m,**4.5x4.5m及10mx3m箱涵,总长约1200m,排入**坝河沟。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3240.53548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21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到**片区排洪通道项目(物流园流域至团结河)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的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园区路20号 | 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7****1063 | 联系电话: | 023-****082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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