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文汇西路158号院落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一、 项目简介
**局文汇西路158号院落绿化面积约3500平方米,现需采购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扶正支撑、绿地容貌、安全施工等。
二、采购服务内容
(一)维保内容
院内的所有绿植、草坪、景观的日常维护、病虫防治、杂物清理,具体包括:
1、院内草坪的定期修剪、平整和保养;
2、院内周边树木修剪和地面杂草杂物的清除;
3、院内所有花圃及假山景观区、机动车棚周边绿植的日常维护、施肥保养、病虫防治、造型保持,以及相关区域地面杂草杂物的清除;
4、上述所有区域内枯死绿植的补充。
(二)维保要求
1、院内维护:对院内草坪、植物进行修剪平整,确保全年草皮高度不超过脚踝部位,无裸露泥土,无树根杂草;夏季不得以高温为由不进场维护。
2、景观维护:院内所有花圃及假山景观区、机动车棚区各类花木绿植必须按照园林绿化维护要求,定期治病灭虫、施肥补液、修剪造型,确保范围内所有植物正常成活生长,地面无杂草杂物,无裸露泥土,造型整齐美观;因维护到位造成花木枯死的,需无偿补种同等品种规格花木,或照价赔偿;区域内现有花木枯死的,现场勘察造价后,进行补植并保证存活,费用列入合同总价。
3、其它维护:对院外南侧区域也要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无杂草杂物。
(三)相关约定
1、维保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维保工具:所有维保工具由维护方自行准备,**局不予提供。
3、合同费用:合同金额由维保方现场勘察或咨询了解后一次性自行足额测算并报价,合同执行途中不得另行增加费用;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双方另行议价结算。
4、作业时间:维保单位应当定期派人现场勘察花木绿植及草皮生长情况,确定维保时间,并提前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进场作业;学校有重大活动,需要提前或临时进行维保的,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作业,不得以休假、高温等非法定不可抗力为由推诿、拖延。
5、安全保障:维保单位全权负责进场作业人员施工安全,现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范,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及善后责任,与学校无关。
6、赔偿责任:作业期间,维保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大楼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爱护公共财物,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大楼办公区域;不服从管理,未经确认作业,造成财物损失、管线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7、合同中止: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现场勘察,维保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一次予以约谈并在3日内整改到位;连续两次达不到合同要求、经约谈整改仍不到位的,**局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扣减合同金额并重新确定维保单位。维保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1个月书面提出中止合同申请,经**局确认同意后方能中止。
三、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6个月为一期结算服务费,分为2个周期,每周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发布时间:2024-11-22 10:25:24
采购编号:****
座机电话:0514-****1823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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