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11月13日 发布了****综合信息服务集成构建软件**池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技术评审标准表中,将技术方案7将是否扣分项选“否”,设置分值为1分。
2. 技术评审标准表中,技术力量7的分值由2分修改为1分。
3. 技术评审标准表中,培训和售后服务3详细描述由:“3.升级服务期限:质保期不低于 3 年(根据需求确定),每增加 6 个月得 0.5 分,最多得标准分值。”修改为“3.升级服务期限:质保期不低于 5年,每增加 6 个月得 0.5 分,最多得标准分值。”
4.商务要求中,第5项★付款及结算方式,原要求为“分阶段付款,第1阶段,中标供应商乙方应先行开具并提交等额增值税发票,提交正式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30%合同款; 第2阶段,中标供应商系统软件交付、验收合格且完成审价后15天内且乙方应先行开具并提交合同70%的增值税发票,提交项目全部源代码及相关技术档案提交完毕,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单证、检验验收报告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60%合同款; 第3阶段,中标供应商系统部署运行,提交质保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10%合同款;”,现更正为“分阶段付款,第1阶段,正式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30%合同预付款; 第2阶段,中标供应商完成系统软件交付,提交项目全部源代码及相关技术档案,且通过采购单位验收,采购单位组织完成合同审价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至合同审价金额的90%; 第3阶段,中标供应商系统部署运行无故障,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至合同审价金额的100%。”
请各投标供应商重新申领更新后的招标文件。(申领路径可通过原招标公告路径领取)
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