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泓众酒业有限公司孙家坝酒业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孙家坝酒业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孙家坝酒业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孙家坝酒业项目(二期)
项目地点:******园区**县永乐街道**村 1 组、2 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32.8亩(22.19hm2),设计总建筑面积150784.13m2,目前一期、二期工程实际总建筑面积约140577.41m2(暂未修建制曲车间),现有主要建筑包含制酒车间3栋,成品库房2栋,包装车间1栋,配套建设办公楼、机修车间、原辅料暂存周转仓、粮食筒仓、固体废物储存房、高位水池、宿舍楼、罐区等。另外,项目原环评设计的4台10t/h的备用燃气锅炉未修建,企业目前实际安装了1台12t/h的生物质锅炉作为应急备用热源。因此,项目剩余工程包括暂未修建的制曲车间、备用锅炉(剩余规模28t/h)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纳入后续验收。
本项目二期实施后,全厂将达到原环评设计产能,即年产53°酱香型基酒8000吨(其中坤沙酒2200吨,调味酒5800吨),折合65°基酒为7059KL/a。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12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熊远行
联系电话:176****727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pdf 147.6 KB ,
附件2: 2、验收组专家意见.pdf 886.0 KB ,
附件3: 1、验收报告.pdf 35.9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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