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广园快速以南,圃兴路以西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7974.19㎡,可建设用地面积15992.98㎡,绿地用地面积1981.21㎡。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容积率≤3.88,计容建筑面积≤62100㎡,总建筑面积约91569.9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 26279.91㎡,住宅面积约54405.00㎡。项目拟建3栋住宅,建筑高度≤100米,地下室梁最大跨度12m,地铁保护区域基础转换梁最大跨度16m,地面以上梁最大跨度14.2m,涉及地铁二十一号线黄村站至棠东站地铁保护区范围。该项目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给予支持。 | ||
招标内容 | **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现对**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8****6522 联系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罗工、何工 联系电话:020-****5800-810/857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西159号西塔7楼 招标监督机构:**市****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6213 联系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3楼 三、建设地点:**市**区广园快速以南,圃兴路以西。 四、项目概况:**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7974.19㎡,可建设用地面积15992.98㎡,绿地用地面积1981.21㎡。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容积率≤3.88,计容建筑面积≤62100㎡,总建筑面积约91569.9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 26279.91㎡,住宅面积约54405.00㎡。项目拟建3栋住宅,建筑高度≤100米,地下室梁最大跨度12m,地铁保护区域基础转换梁最大跨度16m,地面以上梁最大跨度14.2m,涉及地铁二十一号线黄村站至棠东站地铁保护区范围。该项目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给予支持。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次招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根据提供的基础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发包人盖章确认的施工图纸以及合同约定,承担**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测量、建筑主体工程(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等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永电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工程)、道路工程、暖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园建绿化及室外排水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市政工程、交通设施及标识和划线、围墙、****绿化处理(如有)、室外化粪池(如有)、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楼宇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信报箱的申报和制作安装工作等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任务(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457,049,553.10元。详见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中任一项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限价的,****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则投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前提供核准延期的证明资料)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188****6522 联系人:张工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备标期。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11.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2.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区奥体**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 ||
工期(交货期) | 872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49553.1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则投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前提供核准延期的证明资料)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因字数原因未能完整填写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22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2 15: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12 1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公开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12-12 15:00:00 开标地点:****公司****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p92/index.html)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188****6522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区**大道西159号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5800-810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6213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