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河城市防洪工程安全鉴定服务】公开选取【工程设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 | ||
**市**区淡水河城市防洪工程安全鉴定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负责本工程安全鉴定服务工作,完成和提供满足安全鉴定文件深度要求的成果文件。 (2)根据《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679-2015),完成堤防现状调查、安全复核、安全评价并出具报告等工作,相关成果报主管部门审定。 | ||
否 | ||
其他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中选机构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工作,须在选取单位提供安全鉴定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后的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符合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全部安全鉴定工作 | ||
¥431,000元 | ||
服务费用(包干价):人民币43.10万元 | ||
否 | ||
否 | ||
2024-11-26 17:30:00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