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山大浪停车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停车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阳**森林公园-地上停车场 |
面积/数量 | 1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8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含 第二年)月租金每年调整幅度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新能源车辆充电)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须承担本标的范围内的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以及高压变压器的采购、报装以及相关缆线的敷设。承租方在本项目所建设的充电桩充****停车场的全部287个车位,其中包含超级快充充电位5个,快充充电位25个,普充充电位257个。超级快充充电位单枪输出功率480kW以上,快充充电位单枪输出功率120kW以上。 2.本项目相关设施设计,须满足《DB4403/T 434-2024电动****电站设计 规范》。采用醒目简洁的形象设计,突出统一性、环保性、规范性和宣传性,宜采用** 市统一的公共充电设施形象标识;充电设备应采用符合安全性能的、节能、环保、免维 护或少维护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不应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和 产品。 3.本项目须每天24小时提供充电服务; 4.承租方在本项目应设置场站负责人、安全/设备维修巡检员、监控员、管理/充电员, 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专业技能等,并提供详细实际维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至少每周巡查2次。 5.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事故处置预案、健康、安 全、环境及噪音管理体系;制定和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制定防交通事 故、防电器火灾、防电池火灾、防爆炸、防电击、防汛、防环境污染等防范突发事件的 应急预案和措施;应遵循《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投入足够的安全管理 资金及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设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各环节的 安全应明确责任人。充电站内的安****公司负责;站内的充电设施安全保 养维护在协议**期内由中标或施工单位负责。应对设备进行巡视、维护与检修,不使 用故障设备提供服务。电气设备的检修、测试及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非专业人 员不应从事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的维修,设备维修前应切断电源,检查设备时应有专人 看守。设备故障、检修时应挂牌或相关标识提醒。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志,发 现有变形、破损或退色,应进行整修或更换。本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汽车库、 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站内配建充电桩的应增设配置消防沙 池、消防桶、消防铲、绝缘棒、绝缘剪、灭火器等。应检查消防设施完善性和有效性, 消防设施标志应明显、清晰。应对消防设施和监控器材进行维护,消防系统应处于完好 状态。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体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识消防器材的位 置、性能和使用方法。火灾发生时,应能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及时疏散人员,并报告 有关部门。灭火器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 4351的规定。 变压器、配电室、户外电力设备的耐火等级应符合GB50229第11章的规定。电力设备的 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有关规定。带电设备设置场所, 应配置干粉灭火器或水基型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配置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 二氧化碳灭火器,并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存放蓄电池 的场所,应设置推车式D类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不小于30kg。消防沙应 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沙池或沙桶装设地点的环境应该符合相应产品或设施的正常使用 要求,室外露天的沙池应加盖,避免雨水淋湿。应配备1个消防沙池/箱,每个总量不少 于2m,灭火毯不少于2张。 6.承租方须在本项目设置相关标识标牌,具体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机构名称、开放 时间、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的标识标牌,利用如移动客户端、 智能监控显示屏等设备及时通报站内设施及服务项目的当前状况,在醒目位置特别标识 “有电危险”、“未成年人禁止操作”、“雷雨天气禁止操作”等安全注意事项,按照《深 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统一形象设计》****电站内和站外导视标识。 7.超充站相关超充系统、快充系统、普充系统、储能系统、变压器及出线管线,充电桩 配电箱出线至末端管线,充电桩设备及后期运营平台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充电车位标识 喷漆、充电桩区域监控、充电桩区域消防器材、充电桩急停、防倾倒、防雷等安全设施 由承租方负责配置,充电桩保险由承租方负责购买,充电桩无线通讯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支付,合同期内的超充站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应设置投诉处理部门,应为客户投诉设置来电、来访、网上反馈等多种渠道, 并第一时间作出响应;接到投诉后,应记录投诉工单,确定投诉事件的处理方式及处理 时限并回复游客;应及时跟踪投诉事件处理进度,投诉处理完毕,应回访客户满意度收 集投诉处理通知单存档。 9.本项目收费****政府政策文件要求,收费价格(元/度)=电费(元/度) +服务费(元/度)。其中,****供电局收费标准执行,充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最高不 ****政府指导价。承租方应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并 公示。应根据公示的计费方式核算收费金额,计价应准确,收费应向用户明示,结算时 应提供收费明细及结算凭证。充电设施应按配置的参数实现计量计费功能,参数包括费 率时段、计费费率等;充电设施须支持多种电子支付方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银 联卡支付等)。承租方应准确、及时向用户反馈账单信息,并为用户提供获取发票的渠道。 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每月向招租方支付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如超两个月未付款,招租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要赔偿。 10.承租方应将本项目充电设施应接入**电力充储放一张网系统。承租方须将本项目 相关服务数据(如充电桩空闲情况、充电桩功率、充电价格等)免费共享和免费接口开 发给招租方;承租方如有自行开发的充电桩预约平台,充电桩预约平台须与公园停车预 约系统对接,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系统技术对接工作。承租方负责项目充电设备投 建及施工、充电系统的建设,后期的保险、运营、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 担。承租方负责建设为本项目充电设施供电的变压器。承租方提供或建设的相关设备所 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招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拆除其安装设备,并恢复 停车场原貌;在拆除设备时,招租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承租方应在招租方提出拆除后 十个自然日内完成拆除。 11.本项目场地由阳**森林公园负责提供,承租方须承担充电设备、电力扩容安装、缆 线敷设、土建施工等投资以及建成运营后维保管理工作;本项目商业服务面积范围内的 环境卫生、场地设施维护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公共服务面积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场地设 施维护工作由招租方负责,但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和场地设施维护问题,如系因承租方 在设施设备建设或使用过程中所导致,则由承租方负责解决;承租方须承担本项目变压 器、储电设施等设施的安全护栏建设,并确保安全护栏与公园环境相协调。 12.服务期限内,公园有权根据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在公园内新增各类经营性配套服务 项目,或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在自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撤 离。承租方自行承担因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带来的服务期限不确定性经营风险。 13.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三个月租金或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本项 目公开招租流程所产生的一切交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4.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本项目运行所需的变压器安装、电缆敷设、充电 桩建设等工作。新能源充电设施以及其他由承租方负责建设的附属设施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合同期内由承租方全权负责,承租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并切实做好防火、 防盗、防事故、防漏电等工作,因承租方疏忽或管理不当而发生安全等事故造成损失的, 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招租方有权因此而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招租方提供完整 运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场地建设方案、管理人员设置方案、维修维保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 15.承租方须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不出现以下行为: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 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 营服务;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擅自将经营所用的服务设施改 作其它用途;擅自扩大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 果;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若为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承诺函。 16.承租方拟安排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电站项目负责人,并具有电 气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类)资格(须提供通过意向承租方连续发放的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的缴纳社保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按实际 成立时间提供,补缴社保的不算。有关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 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有效的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意 向承租方为联合体报名的,其中一方符合此项要求即可。 17.承租方必须在本项目安排以下项目团队成员:设备巡检员2名,监控员1名,充电管 理员1名。以上人员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电工资格证书(须提供通过意向承租方连续发放的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的缴纳社保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补缴社保的不算)。意向承租方为联合体报名的,其中一方符合此项要求即可。 18.承租方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整体运营的违约承诺,以及针对服务期满后的承诺。违约承 诺包括且不仅限于严格按照招租公告实施运营、对未能达到招租公告管理要求的承担相 应违约责任、运营触发退出条款的,须无条件执行等;服务期满后的承诺包括服务期满 主动撤场、与后续服务商进行交接等(承诺书格式自定。如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双方 都必须提供)。 19.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供本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方案须包括充电桩、储电设备、变压 器等地面设施计划占用的面积,以及充电设备、电力扩容安装、缆线敷设、土建施工等 工作内容的工期安排等。 20.承租方须提供针对服务期满后的承诺,具体包括服务期满主动撤场、与后续服务商进 行交接;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整体运营的违约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严格按照招 租公告实施运营、对未能达到招租公告管理要求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运营触发退出条 款的须无条件执行等。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 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报名,组成联合体的意向承租方不多于2家(提供《联合体报名 协议》,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和各参与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格式自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双方都必须符合)。 3.承租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承租方在《报名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承租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包括参与本项目招租 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的情况(由承租方在《报名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双方都必须符合。 4.截止公告发布日,意向承租方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执行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ixing/)、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监管网(www.****.cn)渠道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双方都必须符合)。 5.意向承租方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将并 加盖公章,联合体报名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 6.截至参与本项目报名时,在建及已运营的超充站超过10座(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信 息,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等,通过合同关键 信息无法判断是否有效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有效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 的证明文件或相关项目说明文件等)。意向承租方为联合体报名的,其中一方符合此项要 求即可。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罗先生;朱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1369;0755-****103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中心 | ||
地址 | **省**市-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6,2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合同最长期限5+3年,须一年一签,若履约情况经招租方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未 达到公园服务标准的,不予续签。合同期满5年根据服务情况等综合评价,由出租方决 定是否继续出租3年,续租的3年按照前述方式一年一签。 2.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 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3.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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