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集团鹤煤公司煤炭线上竞价销售公告-三矿、四矿豫鹤混煤
****公司煤炭线上竞价
销售公告
(编号:****)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市场能力,扩大市场受众,****拟在**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对****三矿、四矿豫鹤混煤进行网上公开竞价销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 交易商品
公司 | 品种 | 矿别 | 数量(吨) |
**** | 豫鹤混煤 | 三矿 | 3000 |
**** | 豫鹤混煤 | 四矿 | 2000 |
二、资格要求
在**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账号注册的实名认证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三、交易平台
**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https://dz.****.com)
四、交易商品参考质量指标
序号 | 煤种 | 品种 | 硫分 (St,d)(%) | 发热量(kcal/kg) |
A场次 | 煤泥 | 豫鹤混煤 | ≤0.5 | 20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3500千卡/千克 |
B场次 | 煤泥 | 豫鹤混煤 | ≤0.5 | 20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3500千卡/千克 |
备注:矿点自行取样化验。具体合同质量标准:以矿点实际质量为准。
五、 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序号 | 商品类别 | 产地 | 提货地 | 提货方式 | 数量(吨) | 价格类型 | 基价(元/百大卡) |
A场次 | 豫鹤混煤 | **** | 出卖人指定 | 公路自提 | 3000 | 现汇含税煤价 | 30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3500千卡/千克,执行11.7元/百大卡; 25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3000千卡/千克,执行11.2元/百大卡; 20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2500千卡/千克,执行10.7元/百大卡; |
B场次 | 豫鹤混煤 | **** | 出卖人指定 | 公路自提 | 2000 | 现汇含税煤价 | 30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3500千卡/千克,执行11.7元/百大卡; 25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3000千卡/千克,执行11.2元/百大卡; 20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2500千卡/千克,执行10.7元/百大卡; |
A 、 B 场次:按照3000千卡/千克≤发热量(Qnet,ar)<3500千卡/千克,11.7元/百大卡作为起拍价,客户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0.1元/百大卡,每次出价代表3个热值区间价格相应同步加价。
六、时间安排及竞价规则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各场次常规竞价交易时间截止前。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竞价销售交易的企业通过登录电商平台(https://dz.****.com),查看本公告报名。
咨询电话:0392-****215
2.竞价销售交易时间
A场次:2024年11月25日10:00
B场次:2024年11月25日10:30
3.竞价规则
(1)A、B场次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0.1元/百大卡。
(2)本次竞价交易采用全量竞价交易方式:
①常规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②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本场次竞价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
(3)竞价期间,报名人数少于2家,则不能出价。
七、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1)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会员****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并在参与交易中冻结相应的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
(2)为确保交易顺利开展,参与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会员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场次,未成交会员在本场次竞拍结束后随即释放交易保证金,并可继续参与下一场次竞拍;成交会员在本场次竞拍结束后将自动将交易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并冻结,如成交会员意向继续参与下一场次竞拍,需保证在交易平台电子账户中有充足的交易保证金方可参与竞拍。
(3)参与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会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参与竞价销售交易。
(4)在规定提货期限内,竞价成交企业应履行以下内容:①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现汇预付货款到出卖人指定账户;②按照卖方销售计划均衡提货(累计三次不执行卖方销售计划,影响矿井生产的,视为违约并扣除违约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③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竞价成交数量的95-105%,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交易双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请参与单位充分考虑当前疫情情况,如未按合同量履约,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5)因矿井生产条件变化、**不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按成交价格及实际数量结算,并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6)竞价成交企业未按合同履约,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对违约单位拉黑一个月。
2.当竞价销售结束时,交易平台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交易平台将发布竞价交易结果公告,并电话通知成交企业。竞价销售交易结束后,未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将通过电商平台自动退还。
3.竞价销售交易成功后,竞价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发运量按成交价格结算。
4.提货地点及方式
A场次:
提货地点:****三矿煤场。
提货方式:公路自提(应**市环保要求,须新能源车辆拉运)。
提货期限:2024年11月26日-11月30日(在卖方设备正常的情况下,成交企业按照双方约定计划执行)。
B场次:
提货地点:****四矿煤场。
提货方式:公路自提(应**市环保要求,须新能源车辆拉运)。
提货期限:2024年11月26日-11月30日(在卖方设备正常的情况下,成交企业按照双方约定计划执行)。
5.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现汇含税出矿价。以竞价结果为结算依据。合同签订以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全额现汇预付货款到出卖人指定账户。装车费由购货方承担。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结算金额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6.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煤炭质量和数量以出卖人化验和计量为结算依据。如出现质量、计量异议,由买受人在汽车未驶出提货矿点之前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汽车驶出提货矿点之前未提出的,视为买受人无异议。
7.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8.如因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服务器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价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竞价程序无效,且本交易平台有权对该场次竞价全权进行处理,任何交易会员均无权干涉。
9.参与竞价销售的用户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内容及条款。
八 、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服务热线:400-****-2211(转1)
联系人:韩彦民 电话:0392-****215
监督人:陈永海 电话:039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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