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场地、****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路场地、****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路场地、****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省**市**区**路塘前新街6号、**省**市**区黄阁镇吉盛路2号自编号C栋。
1.3、建设内容:需要对**路场地、****实验室进行装修改造,装修面积约5430平方米,包括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任务书》及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
1.4、项目预算金额(含税):本工程招标价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3.529093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246737万元,该部分费用报价为不可竞争费用。注: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5、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6、招标内容:
注: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3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资格声明函》;②2022年度或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③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2.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资格声明函》;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2.5.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按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项目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资格声明承诺函)
2.8、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资格声明函》)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2.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① 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3.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以下方式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投标人首先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cn)进行网上注册及项目在线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118347;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93172,服务QQ:****177016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网)发布。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00-2024年12月13日09:30(**时间),迟于此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0楼会议室(地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五、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30(**时间)
5.2、开标地点:****10楼会议室(地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5.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六、 其他说明
6.1、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3、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 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
7.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塘前新街6号
联 系 人:余小姐、赵先生
电 话:020-****6702、****6707
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杨松澎、胡美欢
电 话:020-****4117、****1795
传 真:020-****5537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