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4-04434
3、项目名称:**区巴河流域幸福港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巴河新村河段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99.106742(万元)
6、最高限价:299.106742(万元)
7、采购需求:
**区巴河流域幸福港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巴河新村河段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3日00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2.****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办理CA需要一定周期,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需求提前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cn/zchj/zIndex/details。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4.本次公告在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5.重点工作提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财政厅、****信息化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大道41号
联系方式:熊先生 0713-****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明珠大道11号相地城2幢3层S301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 139****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39****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