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设施性能测试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
1、 评标情况
(001)****、******公司焚烧设施性能测试项目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536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544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康达****公司,投标报价:550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康达****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康达****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康达****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安宜东路588号4楼东 。
三、其他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综合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联 系 人: 陈向来
电 话: 180****1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县安宜东路588号4楼东
联 系 人: 马炎
电 话: 188****1970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