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消)发〔2024〕14号
各市、****建设局,****交通局,****管理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强化全区勘察设计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宁双随机办〔2024〕3号)安排部署,我厅于2024年9月23日至27日对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质量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执行勘察设计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落实工程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和绿色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消防安全设计执行等标准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分为市场检查和质量检查,随机抽取受检企业36家,其中设计企业26家、勘察企业10家;抽检房屋建筑和市政设计、工程勘察等项目36个,其中房屋建筑20个,市政设计6个,岩土工程勘察10个。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勘察设计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勘察设计质量基本得到保证,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执法检查共发现个别企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勘察设计深度不足、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285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2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单位技术人员缺失。受市场环境影响,部分受检勘察设计企业存在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失等问题,特别是具备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人员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情况比较突出,不符合资质规定。
2.部分企业上报资料不完整。主要是企业非注册人员毕业证、职称证、缴纳社保情况未完整提供。
(二)勘察设计质量方面
1.工程勘察方面
部分勘察单位未按照《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21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等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标准执行,理解深度和执行力度不足,存在违反相关条文的情况。勘察文件上的签字不符合规定、填写不规范。如勘察报告责任页相关责任人签字不全或一人多签,原始记录不按规定记录相关内容和数据等。
2.工程设计方面
(1)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不足,对部分规范、标准理解不全面。主要表现为: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深度不够,未按《**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要求提供相关计算书和分析报告;对《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等规范的理解深度不够,细节设计不到位等。
(2)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象。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对近年来实施的新标准、新规范理解深度和执行力度不足,如存在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相关条文情况。结构专项设计内容深度不够或存在缺陷,部分住宅结构设计中对于核心筒或电梯井筒处连梁在大震下的破坏机理认识不足,人防工程设计深度不足,人防主、次出入口结构平面图中平面尺寸及构造配筋交代不详,消防水池取水口应接于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以下等问题。
(3)设计内容存在错、漏、缺等现象。主要表现为:建筑节能设计的计算不准确,设计说明、采暖热负荷计算书、节能备案表中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数值不一致;管道穿越隔震层处未设置柔性连接,管道穿越墙体处未设置套管;地下车库滤毒式进风风机前未设置风量测量装置;防烟分区划分不合理。安全出口外面未设消防疏散照明,未明确应急灯具防护等级的情况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做好跟踪处理。****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照公示反馈的问题(见附件1、2),进一步核查处理。可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复查;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按照《**回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加强信用监管,形成监管闭环,相关处理结果于2024年12月30日前****建设厅。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受检企业要对照存在的市场和质量问题,逐条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相应设计变更及整改措施等须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版)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2013年版)进行整改,及时配备到位。整改资料及报告于2024年12月30日前经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建设厅。各勘察设计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质量。
(三)规范审图行为。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不断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行为,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政策和技术把关作用。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初步设计、绿色建筑、大跨度钢结构、无障碍设计和减震隔震应用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切实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附件:1.2024年勘察设计企业市场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2.2024年勘察设计企业质量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建设厅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勘察设计企业市场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 受检企业 | 存在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 限期整改:2024年12月30日前,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版)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2013年版)资质标准要求,将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配备到位,并将人员信息录入**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 |
2 | ******公司 |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 |
3 | ****研究院****公司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 |
4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
附件2
2024年勘察设计企业质量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 受检企业 | 项目名称 | 原审查机构 | 存在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公司 | ****学院(二期)**工程12#宿舍楼、16#教学楼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1.12#宿舍楼绿建设计缺少相关分析报告,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要求。2.12#宿舍楼无障碍宿舍内卫生间门的开启宽度不够,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5.3条规定。3.12#宿舍楼2#楼梯间两侧门窗**水平距离不够,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条规定。4.16#教学楼绿建设计缺少相关分析报告,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要求。5.16#教学楼首层无障碍坡道扶手设置不全,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4.3条规定。6.16#教学楼4轴楼梯间A两侧门窗**水平距离不够,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条规定。 结构:1.12#宿舍楼筏板配筋图中1-2轴筏板上部X向配筋Φ20@200(As=15.71cm2/m),筏板计算书中此处计算配筋为As=17.7cm2/m,实配钢筋不满足计算要求。2.16#教学楼4-5轴/C~D轴;8~9轴/C-D轴段次梁布置计算书与施工图不一致。3.16#教学楼8-9轴楼梯间次梁和梯梁采用预应力梁,设计文件中无预应力梁总说明、梁预应力钢筋布置曲线、预应力梁计算书,设计深度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第4.4.3条及第4.4.11条规定。暖通:缺少电散热器温度控制性能及安全性能说明,违反《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中第5.5.2条规定。 电气:1.16#教学楼1ALE-5ALE箱的双电源转换开关应标注极数,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7.5.3条第1、2款的规定。2.16#教学楼安装在一层安全出口外(室外)的应急照明灯具应注明其防护等级,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1条第7款第1项规定。3.16#教学楼屋顶层安全出口外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具,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表3.2.5第Ⅳ-6条规定。4.16#教学楼电梯机房内应预留综合布线终端插座,以满足电梯多方通话要求,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7.2.7条第5款规定。5.16#教学楼配电室、资料室采用电暖气采暖,电采暖设备应做等电位联结,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2.7.2条规定。6.12#宿舍楼屋顶层安全出口内侧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安全出口外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具,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3.2.2条第2款及表3.2.5第Ⅳ-6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2 | ****公司 | 连湖花园十一区商业项目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防水设计专篇内容不全,深度不够。 结构:女儿墙总高度2.65米,受风荷载、地震力作用下鞭梢效应明显,应补充抗风、抗震验算。 给排水:屋顶水箱出水管、消防水池配水管未设设软管接头,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4.1.3.5条规定。 暖通:1.地下一层通风及采暖管道布置平面图中防烟分区编号****,设计储烟仓厚度0.15m小于500mm,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中第4.6.2条规定。2.地下一层通风及采暖管道布置平面图中变配电室排风系统与设备用房走道排烟系统共用井道,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第6.16.1条规定。3.地下一层通风及采暖管道布置平面图中排烟管道穿越伸缩缝空间处未设置柔性短管,违反《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中第8.4.3条规定。 电气:二层24-G轴处,商铺通向楼梯间前室的疏散出口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2条第2款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3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国****数据中心三期4号机房楼建设项目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1.绿建设计缺少相关分析报告,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要求。2.节能设计按工业建筑设计,违反《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第6.3.1条规定。3.屋面防水的设计等级和做法有误,违反《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第6.1.1条规定。 结构:1.±0.000绝对标高为1300.700米,基础埋深分别为-2.800米,-3.800米,-4.200米,均未达到地勘报告要求的1296米持力层,没有明确各部分地基处理砂石垫层的厚度。建议基础埋深在统一标高,减小地基及基础的不均匀的不利影响。2.基础埋深分别为-2.800米-3.800米,-4.200米,计算书首层输入层高为2.3米,不准确。3.①-⑤轴没有设置基础连系梁,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016年版)第6.1.11条规定。 给排水:1.1-4层1/7-8轴喷头间距1250mm,违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7.1.2条规定。2.屋顶水箱配水管、水泵吸水管未设软管接头,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4.1.3.5条规定。 电气:1.主机房照明灯具未见带蓄电池,且主机房配电箱仅一路电源供电,其所带照明回路不满足备用照明要求,违反《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第8.2.5条规定。2.电采暖设备应做等电位联结,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2.7.2条规定。3.主机房未见设置等电位联结网格或其他防静电措施,违反《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第8.4.7条或8.3.3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4 | 九源(**)****公司 | 盛世**6#住宅楼、10#商业、D1#地下车库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1.6#住宅楼绿建设计缺少相关分析报告,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要求。2.6#住宅楼首层无障碍出入口的扶手设计数量不够,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4.3条的要求。3.6#住宅楼未设置洗衣机位置,违反《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4.6条规定。4.6#住宅楼疏散口设置不能到达两个出口,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5条规定。5.10#商业绿建设计缺少相关分析报告,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要求。6.10#商业屋面排水坡度不够,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14.2条规定。 结构:1.6#住宅楼筏板配筋图中15轴、19轴加厚处上部配筋Φ22@200(As=19cm2/m),计算书中此处计算配筋为As=22.5cm2/m。配筋不满足计算要求。2.6#住宅楼筏板变厚度处根据《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第6.3.2条要求应验算变厚度处筏板的受剪承载力。3.6#住宅楼2-25层在12、13、21、22等轴处存在长悬挑构件,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第4.1.2-3条要求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4.地下车库人防区和非人防区筏板变厚度处根据《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第6.3.2条要求应验算变厚度处筏板的受剪承载力。5.地下车库人防墙体详图3、详图8中MKL-4两侧门框墙墙厚500mm,配筋Φ12@150,配筋率0.15%;结施18中MKL-3墙厚700mm,配筋Φ16@150(AS=1341mm2),配筋率0.19%;MKL-4墙厚500mm,配筋Φ12@150,配筋率0.15%,违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第4.11.7条规定(强条)。 给排水:6#住宅楼屋顶水箱配水管未设软管接头,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4.1.3.5条规定。 暖通:1.10#商业楼栋楼热计量装置未设置在专用表计小室中,违反《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中第5.1.3条的规定。2.D1#人防地下车库缺少防化设计说明,违反《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程(暂行)》(RFJ001-2021)中第4.1.2条的规定。3.D1#人防地下车库防护单元2滤毒进风机风量不足,违反《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中第5.2.6条的规定。4.D1#人防地下车库滤毒式进风风机前未设置风量测量装置,违反《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中第5.2.2(3)条规定。 电气:1.6#住宅楼地下二层单元门禁锁未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解锁。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10.3条规定。2.D1#地下车库XKAT箱、HRAP柜、JKAT箱中,双电源切换装置的额定电流偏小,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7.5.4条第3款规定。3.D1#地下车库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外线电话,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4.3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扣减企业信用分值200分(C1-3-02),****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5 | ****公司 | ****幼儿园建设项目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1.绿建设计缺少相关分析报告,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要求。2.厨房专间内设置排水明沟,违反《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第4.3.8条规定。 结构:扭转不规则,凹凸不规则,侧向刚度不规则,且凹凸不规则超出规范限值较多,属于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采取特别加强措施。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3.4.1条、第3.4.2条、第3.4.3条、第3.4.4条、第3.4.5条规定。 暖通:穿越隔震层供暖管道未设置柔性连接,违反《建筑隔震设计标准》(GB/T 51408-2021)中5.5.2条规定。 电气:1.综合教学楼门禁锁未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解锁。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4.10.3条规定。2.总图箱变系统图中,消防总箱回路开关不应带热脱扣。违反《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第6.3.6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6 | ******公司 | ****花园商住小区二期12、15住宅楼 | ****设计研究院****中心 | 建筑:1.12#楼入户门门窗表及各平面图示均为FM乙1021,土建**高度尺寸不足,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5条“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规定。(强条)2.绿建设计深度不足,无相关支持报告文件,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 版)第4章节编制深度要求。3.节能计算书及图纸中15#楼体型系数值为7546.5/22603.3=0.334,12#楼体型系数值为8009/24166=0.331,违反《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64/521-2022)第4.1.3条“4层以上小于0.33的限值”规定,需要进行权衡计算。4.图纸设计日期栏为2023年7月,图纸无防渗漏设计内容,违反《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技术规程》(DB64/T 1872-2023)(5月21日实施)。 结构:1.结构总说明中关于结构环境类别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设计的相关内容,推荐使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相关设计说明宜进行调整。2.内夯沉管大头灌注桩的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总夯击能量、夯锤重量、落距等技术控制指标。3. 4.8米跨度板厚120,板底配筋 8@200,配筋率取值在0.2%的最小配筋率边界处,舒适度应从严控制,建议重新校核计算结果,加强板底配筋。4.地下室外维护结构由剪力墙及剪力墙间外围护砖砌体墙组成,缺自承重砖砌体挡土墙的结构计算文件。由于自承重砖砌体侧向抗倾覆能力差,结合其防水防渗及防腐能力弱,不建议采用此种砌体结构做为地下室外挡墙。 给排水:说明未包括管道贯穿孔口的封堵,违反《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2020)第5.2.1-5.2.4条规定。 暖通:1.12号楼设计说明与热负荷计算书中户门传热系数数值不一致。2.12号楼《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名称及规范版本号有误,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1.0.6条规定。3.12号楼地暖埋地输配管采用热熔连接,违反《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第5.4.5条规定。4.12号楼未设置分室自动温控装置,违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第5.1.8条规定。5.15号楼《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名称及规范版本号有误,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1.0.6条规定。6.15号楼地暖埋地输配管采用热熔连接,违反《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第5.4.5条规定。7.15号楼未设置分室自动温控装置,违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第5.1.8条规定。 电气:1.楼梯间、合用前室的地面疏散照明最低水平照度不小于5Lx,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第10.1.10条第1款规定。(强条)2.材料表中,室外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3.2.1条第7款第1项项规定。3.电施10中15-ZAP箱内32A断路器配4mm2电缆偏小,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第6.3.3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扣减企业信用分值400分(C1-3-02),****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7 | ****公司 | **县金顺尚品住宅小区项目6#住宅楼、10#住宅楼、D-1#地下车库 | **宏**建筑****公司 | 建筑:1.大于4平米的安全玻璃,厚度小于10mm,违反《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第7.1.1条的规定。2.屋面排水坡度小于2%,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第6.14.2条第1款“屋面采用结构找坡时不应小于3%,采用建筑找坡时不应小于2%”的规定。3.楼梯临空部位栏杆高度1.05米,违反《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5.2.3条第2款“楼梯临空部位栏杆垂直高度不应小于1.10m”的规定。(强条) 结构:1.结构总说明中关于结构环境类别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设计的相关内容,推荐使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相关设计说明宜进行调整。2.2F户型结构方案布置,存在缺陷。根据高规7.1.5条楼面梁不宜支撑在剪力墙或核心筒的连梁上。主要原因是:连梁作为剪力墙结构的耗能构件,在结构计算中允许连梁刚度进行折减,且折减幅度不小。基于此,在大震下连梁极易产生剪切破坏。本结构单元内大部分荷载由内部两根主次梁构件承受。且此主梁一端主要支撑在中部剪力墙连梁上。因此在大震下,由于连梁的剪切破坏而极易引起结构的二次性倒塌,属抗震极不利结构布置。建议对此连梁进行加强处理或采取其它方法进行补强。 给排水:说明未包括管道贯穿孔口的封堵,违反《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2020)第5.2.1-5.2.4条规定。 暖通:D-1#人防地下车库滤毒式进风风机前未设置风量测量装置,违反《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中第5.2.2(3)条规定。 电气:1.6#、10#住宅楼安装在一层安全出口室外的应急照明灯未标注防护等级,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3.2.1条第7款第1项规定。2.6#、10#住宅楼由ZAP1、ZAP2引至2AE1、2AE2、2AE3的电缆未采用矿物绝缘电缆,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条第3款规定。3.D-1#地下车库平明照明的车位照度值为30lx,不满足战时车库照度要求,应说明平战转换措施,违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2023年版)表7.5.7-1规定。4.D-1#地下车库应注明本项目的隔绝防护时间,以作为战时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的设计依据。违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2023年版)第7.5.5条第4款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扣减企业信用分值200分(C1-3-02),****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8 | ****公司 | 御海澜庭项目7#、10#住宅楼、S-5#商业 | **宏**建筑****公司 | 建筑:1.10#楼建施34墙身大样一窗台排水坡度值为1%,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第4.5.3条第4款“窗台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规定。(强条) 2.10#楼下地下室楼梯间-1.197标高处休息平台净宽值为1.21m,违反《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5.3.5条“当中间有实体墙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净宽不应小于1.30m”规定。(强条)3.7#楼负一层工具间门0921、楼梯间防火门FHM乙1121及门窗表土建**高度尺寸不足,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5条“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规定。(强条)4.节能计算书及图纸中10#楼体型系数值为6093/18290.6=0.333,南向窗墙比值为650.88/1854.6=0.351,7#楼南向窗墙比值为681.96/1944.98=0.351,违反《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64/521-2022)第4.1.3条“体形系数小于0.33的限值”,违反4.1.4条“南向窗墙比小于0.35的限值”,需要进行权衡计算。 结构:1.S-5#商业一、二层楼盖**法配筋图中1-L2、2-L2简支梁下部配筋5Φ25;上部配筋2Φ14。支座区上部纵筋截面面积小于下部受力纵筋计算面积的1/4,违反《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9.2.6-1条规定。2.S-5#商业7-12轴大堂结构计算书和总说明中要求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柱配筋图中KZ10箍筋直径Φ8,违反《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第4.4.9条规定(强条)。3.7#、10#住宅楼地下一层与地上一层剪切刚度比大于2,嵌固端位置设计在基础顶面位置对一层墙体配筋有影响,建议按嵌固端在地下室顶板位置复核配筋。 暖通:1.7#、10#住宅楼栋楼热计量装置未设置在专用表计小室中,违反《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中第5.1.3条规定。2.S-5#****商铺净高3.98m,防烟分区长边长度大于36米,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中第4.2.4条规定。 电气:1.7#住宅楼顶层楼梯间未设置疏散照明,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2.3条1款规定。2.7#住宅楼住宅公共门厅未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3.2条1款规定。3.7#住宅楼客梯配电回路开关未采用过负荷保护,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6.1.1条规定。4.7#住宅楼室外应急灯防护等级未采用IP67型,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7条7.1)款规定。5.7#住宅楼夹层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不高于2.5米,其配电回路开关未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违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4.5.4条规定。(强条) 6.10#住宅楼顶层楼梯间未设置疏散照明,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2.3条1款规定。7.10#住宅楼住宅公共门厅未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3.2条1款规定。8.10#住宅楼客梯配电回路开关未采用过负荷保护,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6.1.1条规定。9.10#住宅楼室外应急灯防护等级未采用IP67型,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7条7.1款规定。10.S-5#商业商铺****商铺,违反《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92-2016)第4.2.6条规定。11.S-5#商业室外应急灯防护等级未采用IP67型,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7条7.1款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扣减企业信用分值1000分(C1-3-02),****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9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云上**”商住小区建设项目2#楼、9#住宅楼 、地下车库 | **宏**建筑****公司 | 建筑:1.2#住宅屋面排水坡度小于2%,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第6.14.2条第1款“屋面采用结构找坡时不应小于3%,采用建筑找坡时不应小于2%”的规定。2.2#住宅一层入口台阶步数1级,违反《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5.2.3条“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踏步数不足2级时,应按人行坡道设置”的规定 。(强条) 3.2#住宅未设置信报箱,违反《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7.1条“**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的规定。 (强条) 4.9#住宅地下夹层封闭楼梯间内设置管井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6.4.2条第2款“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的规定。5.9#住宅一层通地下室楼梯间正对梯段设置的楼梯间门距踏步边缘的距离420mm,违反《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5.3.6条“公共楼梯正对(向上、向下)梯段设置的楼梯间门距踏步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60m”的规定。 (强条) 6.9#住宅一层通地下室楼梯间未设置扶手,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8.7条“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的规定。7.地下车库B轴交G轴处通向楼梯间处未采用甲级防火门,违反《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5.2.6条“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的规定。8.地下车库未规定人行道、楼梯地面地砖的防滑性能,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第6.13.2条“除有特殊使用要求外,楼地面应满足平整、耐磨、不起尘、环保、防污染、隔声、易于清洁等要求,且应具有防滑性能”。 结构:结构总说明中关于结构环境类别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设计的相关内容,推荐使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相关设计说明宜进行调整。 给排水:2#楼屋顶水箱出水管、补水管配水管未设软管接头,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4.1.3.5条规定。 暖通:1.2#、9#住宅楼楼梯间散热器布置影响人员疏散,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第7.1.5条规定。(强条) 2.9#地下室设备夹层采暖干管穿建筑外墙处未设防水套管,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中第5.1.2(3)条规定。3.9#地下室设备夹层未设置通风系统,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第6.5.1(5)条规定。4.2#、9#住宅户内地板辐射供暖加热管间距及铺设面积与供热负荷不符,违反《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第3.5.7条规定。5.地下车库挡烟垂壁缺少材质说明,违反《挡烟垂壁》(XF553-2012)中第5.1条规定。6.地下车库防烟分区长边长度超过75m,违反《**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指南(2022年版)》中第七节四审查疑难点5(3)条规定。 电气:1.2#住宅楼住宅公共门厅未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3.2条1款规定。2.2#住宅楼屋面层安全出口外面未设置应急照明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5条IV-6款规定。3.商网壁灯安装高度距地不高于2.5米,其配电回路开关未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违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4.5.4条规定。(强条)4.9#住宅楼住宅公共门厅未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3.2条1款规定。5.9#住宅楼屋面层安全出口外面未设置应急照明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5条IV-6款规定。6.地下车库未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违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第5.1.9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扣减企业信用分值1000分(C1-3-02),****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10 | ****集团****公司 | ****中学综合楼项目 | ******审查中心 | 建筑:1.地下室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4.2.3条“防水等级一级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的最低抗渗等级P8”的规定。 (强条) 2.屋面采用1道防水层,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4.4.1条“防水等级二级平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不应少于2道”的规定。(强条) 3.砌体结构外墙未设置防水层,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4.5.2条第1款“防水等级为二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的规定。(强条) 4.卫生间地面设置1道防水层,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4.6.1条“防水等级一级室内楼地面防水做法不应少于2道”的规定。(强条) 5.二至四层未设置无障碍卫生间,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第3.2.4条“公共建筑中的男、女公共卫生间(厕所),每层应至少分别设置1个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厕所),或在男、女公共卫生间(厕所)附近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无障碍厕所”的规定。(强条) 6.一层男厕所无障碍厕位净宽0.9m,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9.2条第1款“无障碍厕位应方便乘轮椅者到达和进出,尺寸宜做到2.00m×1.50m,不应小于1.80m×1.00m”的规定。7.教室讲台布置方向不合理,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9.2.2 条“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计算机、语言、美术、书法等专用教室及合班教室、图书室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的规定。8.北侧普通教室无冬至日满窗**,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4.3.3条“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不应少于2h”的规定。 结构:1.应明确湿陷性场地的建筑类别,使用和维护要求,违反《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第3.0.1条第10节规定。2.场地为Ⅰ级非自重湿陷场地,地基处理不用采用砂石垫层,应采用灰土,素土垫层,《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第6.2.1条。处理范围应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第6.1.6条规定。 给排水:1.说明未包括管道贯穿孔口的封堵,违反《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 51410-2020)第5.2.1-5.2.4条规定。2.屋顶消防水箱未明确材质,违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2.3条规定。3.屋顶水箱出水管、补水管配水管未设软管接头,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4.1.3.5条规定。4.消防水池取水口未接于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以下,违反《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3.0.8.3条规定。(强条) 5.消防泵房排水泵流量不满足水池溢流排水量,违反《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974-2014)第4.3.5.3条规定。 暖通: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未采用现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9),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1.0.6条规定。2.管道穿越隔震层处未设置柔性连接,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3.1.8条规定。3.未注明挡烟垂壁距地高度、设计清晰高度、设计储烟仓厚度,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2.2条规定。 电气:1.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未设直流电源接线条件,违反《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第5.2.6条4.3)款规定。2.屋顶层安全出口外面未设置应急照明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5条IV-6款规定。3.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未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11条规定。4.消防稳压泵配电线路在电井敷设未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10.1.10条3款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扣减企业信用分值1200分(C1-3-02),****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11 | **华茂中天****公司 | 天宸湾2#住宅楼、22#住宅楼、3-1#商业 | ******审查中心 | 建筑:1.2#住宅未规定外墙外保温防护层厚度,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7.8条“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按本节规定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的规定。2.22#住宅未规定外墙外保温防护层厚度,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7.8条“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按本节规定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的规定。3.22#住宅屋面排水坡度小于2%,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第6.14.2条第1款“屋面采用结构找坡时不应小于3%,采用建筑找坡时不应小于2%”的规定。 结构:1.2#住宅楼地基处理中砂石垫层厚度不小于2.0米时处理宽度外墙轴线以外宽出不小于600mm,外放宽度违反《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第4.2.3条规定。2.22#住宅楼机房层剪力墙GBZ9截面200mmx600mm,箍筋Φ8@200,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3倍,应按柱要求进行设计,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4.6条规定。 给排水:1.22#住宅楼喷淋系统未设置泄水阀,违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第4.3.2.3条规定。2.3-1#商业、22#住宅楼消防泵扬程105m,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试验压力1.4MP(1.45MPa),违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2.4.2条规定。 暖通:1.2#住宅楼供回水温度55/45℃,且与其他子项不一致,违反《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第5.3.3条规定。2.2#住宅楼地下封闭楼梯间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外窗未设置于首层,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1.6条规定。3.22#住宅楼地下一层通风平面图中合用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7.5条规定。4.2#住宅楼抗震设计未明确设置抗震支吊架范围,违反《建筑机电工程抗震工程设计规范》(GB50981-2014)第5.1.4条规定。5.2#住宅楼地下自行车库排烟设施未明确,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7.5条规定。 电气:1.3-1#商业设计说明六.4条中消防应急灯具不应采用带玻璃保护罩,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1条5.1)款规定。2.3-1#商业安全出口外面未设置应急照明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5条IV-6款规定。3.3-1#商业综合布线系统线路未采用金属保护管,违反《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第7.5.8条2款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12 | ****集团****公司 | 金域名庭10#楼建设项目 | ******审查中心 | 建筑:应补充地库层平面图。 结构:地下二层A、B轴框架在地下一层及以上以上转换为剪力墙结构,此处框架梁、柱应按框支梁、柱编号。梁上下纵筋和腰筋应在节点区可靠锚固,图中按普通框架梁、柱编号,钢筋锚固方式违反《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2.8-8条规定。 暖通:1.地上楼梯间正压送风机风量不足,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4.2条的规定。2.楼梯间及前室与走道之间的压差控制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4.4条规定。3.未提供采暖热负荷计算书。 电气:1.消防应急广播壁装安装高度底边距地面2.2m,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6.6.2条规定。2.机房层电动排烟窗未进行消防联动控制,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5.2.6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13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年产35GW高纯太阳能****工厂项目主厂房 | **施图建设工程****公司 | 建筑:一层F轴、夹层Q轴、多处门跨越1/3轴变形缝,D****联通门跨越D轴变形缝,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11.9 条第7款“门的开启不应跨越变形缝”规定。 暖通:1.防烟分区01-1M-03储烟仓厚度取值有误,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6.2条规定。2.二层包材库计算排烟量取值有误,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6.3条规定。3.室内净高9.0m的空间未设置挡烟垂壁,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2.4条规定。4.补风口未设于储烟仓下沿以下,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5.4条规定。 电气:消防控制室接地板与建筑接地体之间,未采用线芯截面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导线连接,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10.2.4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14 | ****集团****公司 | ****小学**项目1#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多功能厅及室外连廊 | **施图建设工程****公司 | 建筑:1.1#教学楼C轴外墙接连廊处外门跨越变形缝,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11.9条第7款“门的开启不应跨越变形缝”规定。2.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多功能厅各层外墙接室外连廊处外门、一层多功能厅疏散门等跨越变形缝,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11.9条第7款“门的开启不应跨越变形缝”规定。3.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多功能厅顶层屋面排水坡度未设计,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3节编制深度要求。4.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多功能厅北侧专用教室讲台布置方向不合理,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 9.2.2 条“普通教室均应以自学生座位左侧射入的光为主”规定。5.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多功能厅一层设置食堂,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6.2.19 条“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规定。6.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多功能厅一层设置了600人多功能厅、6个专用教室、风雨操场、餐厅等功能,本层卫生间洁具总计9个大便器、4个小便器,洁具数量明显不足,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 6.2.8 条第1款“男生应至少为每40人设1个大便器或1.20m长大便槽;每20人设1个小便斗或0.60m长小便槽;女生应至少为每13人设1个大便器或1.20m长大便槽”规定。7.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多功能厅9轴各层专用教室等位置窗间墙宽度2.7米,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5.1.8条“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规定。8.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多功能厅D轴一层防火分区通高部分与二层防火分区在D轴防火墙外墙交接处间距不足2米,违反《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第6.1.3 条“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规定。9.综合楼及风雨操场、多功能厅600人合班教室未设置无障碍席位,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8.3.3条第2款“合班教室、报告厅以及剧场等应设置不少于2个轮椅坐席”规定。 结构:1.1#教学楼结施14,出屋面梁配筋图,周边梁编号及跨数不准确,不能正确指导施工。WKL4(2),梁顶钢筋8Φ12,钢筋净间距违反《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9.2.1条规定。2.1#教学楼没有钢筋混凝土现浇空心板计算书及图纸。3.综合楼、风雨操场多功能厅没有完整计算书。4.大门连廊12米跨度框架梁,GKL2采用HN450×280,梁高偏小,补充应力,稳定,变形计算。 给排水:各单体工程的给水引入管上均未设置泄水装置,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10.2.4条规定。 暖通:1.未提供采暖热负荷计算书。2.未提供设计施工说明。 电气:1.1#教学楼敞开楼梯间内设置的应急灯具未由灯具所在楼层配电回路供电,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3.4条2款规定。2.综合楼敞开楼梯间内设置的应急灯具未由灯具所在楼层配电回路供电,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3.4条2款规定。3.综合楼弱电机房未设消防电话分机,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6.7.4条1款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15 | ******公司 | ****小学项目1#综合楼、2#、3#、4#教学楼 | **施图建设工程****公司 | 建筑:1.1#综合教学楼一层美术教室东西向布置,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5.7.3条“美术教室应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规定。2.1#综合教学楼一、二层A轴交4、5轴处窗间墙宽度1.6米,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5.1.8 条“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规定。3.1#综合教学楼二楼音乐教室门为普通门1027无隔声功能,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5.8.6 条“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规定。 结构:1.2#,3#教学楼,结构设计说明中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隔震层(-0.100标高及以下)框架抗震等级应为一级。2.4#教学楼,±0.000绝对标高为1838.200米,基础混凝土垫层底标高为-3.100米,灰土、素土垫层厚度2.5米,垫层底标高为1832.600米。根据地勘报告,场地自然地面标高为1832.810米至1836.550米,属于填方区,设计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案,局部未达到自然地面黄土层,违反《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第6.1.5条规定。建议重新确**全,合理的地基基础及地基处理方案。 暖通:1.设计说明中未明确采暖系统工作压力,违反《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7.3条规定。2.1#综合教学楼门厅与走道之间设置挡烟垂壁且门厅未设置排烟设施,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3.1条规定。 电气:1.1#综合教学楼二、三层楼梯口未设出口标志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8条1款规定。2.1#综合教学楼电井未设火灾探测器,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附录D24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 |
16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学扩建9#教学综合楼项目 | **施图建设工程****公司 | 建筑:1.二层美术教室东西向布置,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5.7.3条“美术教室应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规定。2.二层美术教室、预留教室14轴交C、E轴处无窗端墙,D轴处窗间墙宽度1.5米,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5.1.8条“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规定。3.三楼音乐教室门为普通门1226无隔声功能,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5.8.6 条“音乐教室的门窗应隔声”规定。4.绿建设计深度不足,无相关支持报告文件,违反《**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 版)第4章节编制深度要求。 结构:1.设防地震,罕遇地震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取值违反《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第3.10.3条,第5.1.4条规定。2.A轴下,立面悬挑构件的边梁没有标注断面及配筋。3.①-⑩轴长度71.8米,应采取有效的减小混凝土收缩和温度影响的措施,违反《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8.1.1条,第8.1.3条规定。 给排水:9#教学综合楼给水引入管上未设置泄水装置,不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10.2.4条规定。 电气:二、三层E轴楼梯口未设出口标志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8条1款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17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市**县枫桦博悦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1#、2#住宅楼 | **路达施****公司 | 建筑:消防救援窗的距地高度过大,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2.5条的规定。 结构: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应补充地基变形设计,违反《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规定。2.下卧层地基承载力计算,下卧层顶面经深度修正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z计算,违反《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第5.6.5条规定。3.地勘报告补充湿陷性土层深度及每层土的湿陷量,作为地基基础的设计依据。核对地基处理的灰土垫层厚度及深度是否符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2018)第6.1.5条规定。4.补充雨蓬及雨蓬梁的承载力计算。5.1#楼,结施-20,LLK3(1)底部纵筋2 20(6.28cm2),计算结果7cm2,不满足。 暖通:1.设计说明与热负荷计算书中商业外窗传热系数不一致。2.设计说明与热负荷计算书中住宅外墙传热系数不一致。3.采暖平面图中管长、间距、负荷数值缺失,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7.5条规定。4.采暖入口装置大样图未设置水力平衡阀,与设计说明所选图集不一致。 电气:1.1#****商铺****商铺,违反《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92-2016)第4.2.6条规定。2.1#住宅楼安全出口外面未设置应急照明灯,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5条IV-6款规定。3.2#****商铺****商铺,违反《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92-2016)第4.2.6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 |
18 | ****公司 | ****中学扩建工程项目—风景园林、教学实验综合楼、地下车库、总图、门房工程 | **路达施****公司 | 建筑:1.屋面排水坡度小于2%,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第6.14.2条第1款“屋面采用结构找坡时不应小于3%,采用建筑找坡时不应小于2%”的规定。2.二层阅览室未采用防火隔墙与疏散走道分隔,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1.2条“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的规定。 结构:1.结构总说明中关于结构环境类别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设计的相关内容,推荐使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相关设计说明宜进行调整。2.地下隔震层外侧挡墙剖面示意图中,预制板(130厚)在外侧勾臂支撑长度偏小(150mm),与抗震支座最大水平位移不匹配。3.缓粘接预应力钢绞线在板内的设置曲线未给出。4.人防基础筏板平面布置图中,附加钢筋的定位尺寸示意不详。5.抗风装置后期深化内容不详。 给排水:教学实验综合楼给水引入管上未设置泄水装置,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第10.2.4条规定。 暖通:1.四层走道排烟设施的设置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6.3条规定。2.地下车库放射性监测取样管管口未位于****中心位置,违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第5.2.18条第2款规定。3.采暖总图未提供水力计算书。 电气:1.教学实验综合楼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出线回路带地线,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7.3.3条第1款第2项规定。2.教学实验综合楼AKE箱属消防负荷,两路进线未采用矿物绝缘电缆,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条第3款规定。3.教学实验综合楼综合布线采用PC管,违反《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第7.5.8条第2款规定。4.教学实验综合楼室外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具未标外壳防护等级,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2.1条第7款第1项规定。5.门房电气设计说明中,电源一章描述内容与本项目情况不符;弱电线缆未见标注线管。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6.总图AL1箱中路灯出线回路与每盏路灯灯杆内设置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漏电整定值相同,加之出线回路中未标注脱扣时间,导致出现故障电流无选择性跳闸,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6.1.1条规定。7.总图路灯回路应进行保护灵敏度校验及灯具端电压损失计算,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0.7.4条第1款规定。8.地下车库ZAT箱中双电源切换装置的额定电流偏小,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7.5.4条第3款规定。9.地下车库ZAL-WL6回路由防护区引至非防护区时未采用单独回路,违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第7.5.16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19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学工程项目—教学楼、实验楼、文艺楼、综合楼 | **路达施****公司 | 建筑:一层门厅与开敞阅览室未采用防火隔墙与疏散走道分隔,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1.2条“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的规定。 结构:走廊A段斜交抗侧力构件角度较多,仅计算一组-54.4度方向地震作用不满足实际情况,建议按实际存在角度复核。 给排水:1.教学楼、综合楼给水引入管上均未设置泄水装置,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10.2.4条规定。2.教学楼、综合楼设计说明中描述的市政供水压力夏季仅为0.15MPa,引入管设置有倒流防止器,夏季时二层卫生器具用水压力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暖通:1.1#教学楼一层防排烟通风平面图Ⅰ段文化走廊净高3米,防烟分区长边长度大于24米,违反《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中第4.2.4条规定。2.1#教学楼供暖立管未设置阀门,违反《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中第5.9.4(3)条规定。 电气:1.1#教学楼1#-BAZL箱内带有消防负荷(其他带消防负荷的配电箱/柜自查有无类似情况),其电源总进线开关的剩余电流断路器不应采用热脱扣型,且漏电时应只报警不跳闸,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6.3.6条)规定。2.1#教学楼1#-ZAL2/2#-ZAL3箱系统图中引至2/3ALE1箱未采用矿物绝缘电缆,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条第3款规定。3.综合楼RDALT箱中,双电源切换装置的额定电流偏小,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7.5.4条第3款规定。4.综合楼ZAL1箱内带有消防负荷(其他带消防负荷的配电箱/柜自查有无类似情况),其电源总进线开关不应采用热脱扣型,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6.3.6条规定。5.综合楼机房层楼梯间安全出口标志灯应在安全出口内侧上方设置,违反《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3.2.8条第6款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 |
20 | ******公司 | 央御小区项目—2#5#住宅楼 | **路达施****公司 | 建筑:南向窗墙比大于0.35,外墙传热系数大于0.45,违反《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64/ 521-2022)第4.3.2条第4款“进行权衡判断的设计建筑,其体形系数、窗墙比、外围护结构主要性能参数不得同时有两项及以上超过限值要求”的规定。 结构:结构总说明中关于结构环境类别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设计的相关内容,推荐使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相关设计说明宜进行调整。 暖通:2#住宅楼一层合用前室正压送风口缺失,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4.7.5条规定。 电气:单元门禁锁未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解锁。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10.3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21 | 中旭(**)****公司 | 鹏胜花园北区13#-22#住宅楼、地下车库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勘察纲要中,拟建工程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未标注勘探孔深度、类型(钻孔、探井等)。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5.2.2条之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 |
22 | ****公司 | 吉泰璟樾 | ******审查中心 | 勘察:1.吉泰璟樾(南区)报告扉页签字责任栏,审定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同一人,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2.0.6条3款和《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2.吉泰璟樾(南区)报告中的附表(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地基土主要物理力学指标统计表、标贯试验成果及液化判别表、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成果表)均没有相关人员签字,违反《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2021)6.2.2规定(强条)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2.0.6条4款规定。3.吉泰璟樾(南区)勘察纲要中,拟建工程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未标注勘探孔深度、钻孔类型(标贯、取样等),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5.2.2条之规定。4.吉泰璟樾(南区)和吉泰璟樾(北区)勘探点测量记录表中,均没有勘探点孔口高程记录,违反《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2021)2.0.2。(强条)5.吉泰璟樾(南区)勘探点原始记录表,未标注记录取样类型(原状、扰动)和取样深度位置,违反《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2021)2.0.2规定(强条)和《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条。6.吉泰璟樾(北区)勘探点原始记录表,只有机长一人签字,违反《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2021)4.3.3规定(强条)和《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扣减企业信用分值800分(B1-3-02、B1-3-03),****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23 | ******公司 | **祥****公司**茗邸建设项目 | ******审查中心 | 勘察:勘察纲要中拟建工程勘探点平面布置图编制深度不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5.2.2条之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 |
24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望远镇新镇区排水防涝地下管网雨水工程 | **路达施****公司 | 给排水:1.沟槽回填压实度设计要求和管道基础做法不满足标准图集《混凝土管道基础及接口》(23S516-4、14)。 2.场区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和混凝土均有弱腐蚀性,管道、检查井等宜增加防腐设计。 3.雨水口连接管串连雨水口超过3个,不满足《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第5.7.3条规定。 4.****泵站出水口均未设置警示标识,不满足《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第5.9.2、6.5.5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25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市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长胜路雨污分流工程 | **路达施****公司 | 给排水:1.Y26井预留管管底标高低于主管管底,排水不畅。 2.Y12井管道交接处水流转角小于90°,P7-P8段污水管道水流转角小于90°,不满足《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第5.3.2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 |
26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北部阅北六路(观湖路-康养路)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给排水、道路工程 | **路达施****公司 | 给排水:1.给水管道图纸中未明确暗杆闸阀带启闭刻度,不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8.3.1条规定。 2.场区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和混凝土均有弱腐蚀性,管道、检查井等宜增加防腐设计。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27 | ****公司 | **县县城防洪排涝工程—**街、**路、政府西路雨水管道建设工程、泄洪通道、兴彭大街排水改造、经二路排洪管道工程 | **路达施****公司 | 给排水:1.排水管道出水口未设置警示标识,不满足《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第5.9.2条规定。 2.经二路排洪管道Y12井上游为d2000钢筋混凝土管,下游为d1500,管径由大变小超过2级,不满足《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第5.2.11条规定。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
28 | ****公司 | **县2023年移民致富提升行动--花马池镇惠泽、裕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花马池镇惠泽、裕兴排水管网改造 | **施图建设工程****公司 | 给排水:W16-W23管道坡度为0.6%,W23-W35管道坡度为0.3%;W95-W109管道坡度依次为0.8%、2.5%、1.3%、1%,排水管道坡度设置不合理,易造成淤积。 | 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关整改资料及整改报告。****建设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