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号:****
本次成交金额:¥5,000.00
采购单位:****
联系人:向丹
联系电话:071****3206
成交供应商: ****
成交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执行方式:竞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竞价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 **市环**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发改委的批复。批复总概算103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29万元。 二、服务内容 对**市环**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提供预算评审服务,按照项目实际送审情况进行评审服务工作安排。对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提供咨询和建议,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 三、费用组成及报价说明 该项目评审服务费拦标价为2.00万元(大写: 贰万元整),按《**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付费公式计算实际付费金额,但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费用上限价。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服务期限 评审时限符合《**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委托管理办法》规定,时间自评审机构收齐评审所需资料之日起计算。 五、企业资质、人员要求 1、供应商造价咨询企业需有10名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师,有类似大型项目财政评审工作经验(自2022年来完成了市政道路工程(公路工程除外)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经验)。 2、本项目需安排不少于5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师资格,其余均需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承担该项目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有利益关联关系业务的供应商需回避。 供应商确定后,经查不符合上述企业资质及人员要求的,取消委托评审项目。 六、供应商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准则规范、技术标准及采购人制定的管理制度、评审口径开展评审工作,遵循“客观、公正、高效”的评审原则,对受托范围的评审事项发表评审意见,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要严格按照《**省财政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规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建评审组,并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确保评审结论的准确性及评审报告质量。 3、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或其他评审有关信息,不得将评审资料用于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与项目单位私自交换意见或透露评审结论,不得隐瞒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和有关情况。 4、供应商应按照《**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委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财政局管理及考核。评审报告和结论接受财政部门复核,如评审结论经第三方复核查出重大错误的或评审结论与复核结论超过8%以上差错的,取消该项目评审资格,不再委托评审业务。如成交供应商存在与评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串通舞弊、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拒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评审委托合同规定义务,违反回避制度等“协作机构退出制”情形之一的,取消承接评审任务的资格,不支付评审费,三年内不得承担市级财政投资评审任务。 5、供应商需提供7x24小时现场响应服务,具有项目本地化服务团队,必要时能提供驻点评审服务。 七、其他相关要求 请报价单位报价的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报价单位10名一级造价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评审工作组材料原件扫描件; 3、自2022年来完成了市政道路工程(公路工程除外)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经验业务证明材料,附评审报告相关证明页扫描件及评审委托书原件。 4、提供 7x24 小时现场响应服务,具有项目本地化服务团队,能提供驻点服务,需提供承诺函。 以上扫描件需作为附件上传,仅报价未按上述要求上传附件的为无效报价。
服务响应说明:完全响应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