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市本级网挂[2024]16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路东 | 13177 | 商业/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容积率 < 1.6 | 建筑密度 < 45 | 建筑限高 < 36 | 20 < 绿化率 | 40 | 890 | 4450 | 200 (万元) |
LTC2024-47# | 通园**、文明路东 | 7550 | 商业/零售商业用地 | 1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35 | 建筑限高 < 100 | 10 < 绿化率 | 40 | 250 | 1250 | 200 (万元) |
LTC2024-49# | ****、****车站东 | 13600 | 商业/零售商业用地 | 1.5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50 | 建筑限高 < 54 | 20 < 绿化率 | 40 | 1310 | 6530 | 20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www.****.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1时00分;
地块编号:LTC2024-47#;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1时00分;
地块编号:LTC2024-49#;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1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竞得人****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三)在原有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障的基础上,增加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市土地交易市****银行保函的通知》(连自然资函〔2023〕117号)执行。 (四)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竞得人,并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可就该地块****公司,需变****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地块出让范围内杆(高、低压)线、地上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二)现状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维持现状。地块出让范围内杆(高、低压)线、地上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特别提醒一: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配建要求按连建科〔2021〕460号文件执行;养老用房建设、验收、移交等相关标准及要求按照连政规发〔2021〕6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二:该批次LTC2024-47#和LTC2024-49#两宗地块为净地出让,****地块为现状出让。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10号
联系电话:0518-****8258
联系人:姚先生、陆先生
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 开户行: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 账号: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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