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市)、**省**市乌蒙**部(南片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伐区调查作业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省**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市)、**省**市乌蒙**部(南片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伐区调查作业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市****中心4楼)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4时00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市)、**省**市乌蒙**部(南片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伐区调查作业项目
招标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150元/亩
最高限价:150元/亩
数量:两个项目涉及采伐面积共计为3257.5亩(其中:**174.5亩、**1000亩、**2083亩)。
项目范围:根据《**省**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市初步设计(2024年度)》,**市涉及采伐面积为174.5亩;根据《**省**市乌蒙**部(南片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县)初步设计》《**省**市乌蒙**部(南片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4年**县)初步设计》,**县、**县涉及采伐面积共计为3083亩。本次调查作业范围以项目作业设计及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服务内容:
(一)完成两个项目伐区调查作业(出具调查作业方案)及办理采伐证相关工作;
(二)完成两个项目伐区林木标号,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以上内容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递交本项目伐区调查作业方案、办理采伐证及完成伐区林木标号,且后期跟踪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报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7.申请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还在执行期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申请人须提供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内容为(法人和非法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下午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中心4楼)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300 .0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比选。
地点:****会议室
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保证金缴纳:
1.比选保证金缴纳:潜在申请人必须在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比选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开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820********0353389
2.比选保证金未按要求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入或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凭汇款回执到本项目报名地点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编制入申请文件中。
八、招标活动询问、质疑:
1.招标活动询问、质疑方式:申请人对招标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招标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比选文件所有要求。
2.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之外获取《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申请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通大道交通大楼4楼
联系电话:杨茂菡(183****666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中心4楼
联系方式:杨工(181****2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181****2700)
日 期: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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