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湘乡二级库仓储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二级库仓储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1. 中国石****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主要负责销售中国石油炼化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上述产品通过铁路、公路运输方式运达。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现拟在****设立二级库一座,选用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仓储服务。 2. 服务范围:产品到站接卸、短运、理货、协调运输单位出具相关商务记录、产品入库、仓储保管、仓储安全管理、产品出库装车等。 3. 仓储物品种及数量: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固体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学品)。 4. 入库服务量:年入库基准量2.5万吨(不含铁路断卖,即实物入库为准)。 5. 服务期限:1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 项目服务地址:****。 |
项目单位: | 仓储处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 1.1谈判仓储服务方(以下简称响应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涉及短运服务业务且短运服务业务不分包的,响应人须具备货物运输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普通货物运输),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涉及短运服务业务且短运服务分包的,需提供响应人与承运人签署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合同扫描件,及承运人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扫描件。 1.2 响应人净资产不低于100万人民币(以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响应****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1.3 库房要求 1.3.1响应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所在地应为****市区内。 1.3.2响应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若为自有库房的,其权属证明材料有效、清晰,无抵押,响应人须提供产权证明或土地证明扫描件。 1.3.3库房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防火等级不低于丙类。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1.3.4如库房为响应人租赁使用,除提供上述权属证明、消防、防雷等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响应人与**方签订的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有效的库房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允许响应人自主为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 1.3.5响应人提供的库房应在同一地址,库房不少于2000平方米仓储库容面积。 1.4配备稳定的项目管理团队及装卸作业人员,叉车工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叉车作业人员操作证)。 1.5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经专业单位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1月26日前与项目联系人对接,获取采购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杜波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35****591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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