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烔炀镇中李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一期——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烔炀镇中李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一期——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振伟****公司”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现经采购人来函,本项目递补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具体信息如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190****中心超高层写字楼2906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柒仟玖佰捌拾元整(****980.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市烔炀镇中李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一期——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 |
施工范围 | 主要内容对建筑面积312.02平方米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进行装饰布展设计及施工,打造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含国家安全文化、隐蔽战线文化、红色文化等;详见磋商文件 |
施工工期 | 3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李爱华 |
执业证书信息 | 二级建造师,皖234****07485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叁拾陆元整。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山路7****党校****交易中心院内),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51-****17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701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市烔炀镇中李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一期——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烔炀镇**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150m
联系方式:0551-****2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山路7号****交易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0551-****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3****0929
五、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磋商业绩承诺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6、****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市烔炀镇中李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一期——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烔炀镇中李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一期——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振伟****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路690****广场A3幢办2101-2104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捌仟零柒元柒角捌分(****007.7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市烔炀镇中李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一期——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 |
施工范围 | 主要内容对建筑面积312.02平方米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进行装饰布展设计及施工,打造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含国家安全文化、隐蔽战线文化、红色文化等;详见磋商文件。 |
施工工期 | 3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代雅倩 |
执业证书信息 | 二级建造师,皖234****0367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楷,胡朝平,杨树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山路7****党校****交易中心院内),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51-****17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701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市烔炀镇中李红色村组织**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一期——国家安全教育(文化)馆展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烔炀镇**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150m
联系方式:0551-****2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山路7号****交易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0551-****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5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