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水系智慧公示牌过渡期运维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7: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开标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09:15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34.078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雪丽、陈洁颖、陈一凡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81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中路5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0591-****87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雪丽、陈洁颖、陈一凡0591-****8812 |
项目概况
**市**水系智慧公示牌过渡期运维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点15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水系智慧公示牌过渡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78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78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项目类型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1 | 1-1 | **市**水系智慧公示牌过渡期运维服务 | 340785 | 3400 | 服务类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性质为衔接性过渡服务,运维服务时间暂定一年,如遇采购人采购内容及采购任务调整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过渡期服务合同,过渡期项目服务的提供截止期至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月份,服务费结算=月服务费×实际服务月数。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交接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
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2)线上获取:按公告相关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同时将公告《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代理机构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接收响应文件。(3)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15分(**时间)
地点:**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15分(**时间)
地点:**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磋商响应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即全部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①****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②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资格承诺制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银行账户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费用(若有)、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 | 开户名:**** |
开户行:****公司**东门支行 |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
账 号:407****98762 | 账 号:140********01231007 |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6927 | |
传真:0591-****6927 | |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获取采购文件费用(若有)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费用”。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812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陈洁颖、陈一凡
电 话:0591-****8812
传 真:0591-****6927
电子信箱:****@jiankunzx.com
4.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E-mail: | ||
手机: | 电话: | ||
地址: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一中路54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1-****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田雪丽、陈洁颖、陈一凡059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陈洁颖、陈一凡
电 话: 059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