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港湾街道环卫清洁服务外包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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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港湾街道环卫清洁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5 09:30:00,更正为:2024-12-09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5 09:30:00,更正为:2024-12-09 14:30:00。
(一)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5 09:30:00,更正为:2024-12-09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05 09:30:00,更正为:2024-12-09 14:30:00。
(二)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五、人员管理要求”
原采购文件为:
2.项目负责人1名:50岁或以下,具有清洁环卫项目经理证书、内河船舶船员证(三类驾驶员或以上)及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或物管等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的相应工作经验。
5.主管人员4名
道路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一级企业人力**管理师证书及保洁员上岗证,具备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村居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环卫清洁项目经理(高级)或环卫清洁管理师(高级)证书、保洁员上岗证证书及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社区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环卫清洁项目经理(高级)或环卫清洁管理师(高级)证书及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公厕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清洁环卫项目经理或垃圾处理项目经理或垃圾清运项目经理证书及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7.项目服务人员应具备服务岗位所需基本素质与技能。
现修改为:
2.项目负责人1名:50岁或以下,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的相应工作经验。
5.主管人员4名
道路主管:50岁或以下,具备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村居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社区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公厕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7.项目服务人员应具备服务岗位所需基本素质与技能;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服务团队配置,因该项内容涉及对整体服务团队的有效管理,沟通协调,并且须对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合法掌握和运用,为有效保障项目实施过程的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高效、沟通协调能力较优的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人员应具备2年(含)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的相应工作经验,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保障能力。
(三)采购文件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六、人员管理要求”。
原采购文件为:
2.项目负责人1名:50岁或以下,具有清洁环卫项目经理证书、内河船舶船员证(三类驾驶员或以上)及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或物管等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的相应工作经验。
5.主管人员4名
道路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一级企业人力**管理师证书及保洁员上岗证,具备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村居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环卫清洁项目经理(高级)或环卫清洁管理师(高级)证书、保洁员上岗证证书及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社区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环卫清洁项目经理(高级)或环卫清洁管理师(高级)证书及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公厕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清洁环卫项目经理或垃圾处理项目经理或垃圾清运项目经理证书及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7.项目服务人员应具备服务岗位所需基本素质与技能。
现修改为:
2.项目负责人1名:50岁或以下,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的相应工作经验。
5.主管人员4名
道路主管:50岁或以下,具备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村居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社区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公厕主管:50岁或以下,具有2年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主管工作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环卫或物管等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7.项目服务人员应具备服务岗位所需基本素质与技能;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服务团队配置,因该项内容涉及对整体服务团队的有效管理,沟通协调,并且须对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合法掌握和运用,为有效保障项目实施过程的服务质量,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高效、沟通协调能力较优的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人员应具备2年(含)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的相应工作经验,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保障能力。
(四)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 5.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原采购文件中:
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1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
现修改为:
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55.0分、报价得分1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
(五)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 3.详细评审 技术部分 “整体服务方案 (5.0分)”评审项
原采购文件为:
整体服务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4.0;5.0;)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任务分配、日程安排、管理措施、服务保障措施、服务标准及舆情监督方案等)进行评审: 1.提出科学、有针对性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且方案可操作性、合理性、完整性高,得5分; 2.提出较科学、有针对性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且方案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及合理性,得4分; 3.提出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一般,可操作性及合理性一般,得3分; 4.提出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不科学,可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低,得1分; 5.无或其它不得分。 |
现修改为:
整体服务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任务分配、日程安排、管理措施、服务保障措施、服务标准及舆情监督方案等)进行评审: 1.提出科学、有针对性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且方案可操作性、合理性、完整性高,得10分; 2.提出较科学、有针对性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且方案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及合理性,得7分; 3.提出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一般,可操作性及合理性一般,得4分; 4.提出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不科学,可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低,得1分; 5.无或其它不得分。 |
(六)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 3.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 删除“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配备 (7.0分)”评审项;
(七)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 3.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配备”评审项
原采购文件为: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配备 (13.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资历情况: 1、具有一级企业人力**管理师,得2分;具有二级企业人力**管理师,得1分;具有三级企业人力**管理师,得0.5分(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每提供一名环卫清洁项目经理(高级)或环卫清洁管理师(高级)的(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3、每提供一名具有清洁环卫项目经理或垃圾处理项目经理或垃圾清运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每提供一名具有保洁员上岗证的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5、每提供一名具有绿化工高级或以上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上述人员可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13分。须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不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配备 (15.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能力情况: 1.具备2年(含)以上担任环卫、清洁、保洁等项目的相应工作经验,每提供1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①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如工作履历表等,格式自拟);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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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港前大道129号
联系方式:020-****6815
名 称:****
地 址:**市**区**二街1****中心)11栋2812室
联系方式:020-****8095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20-****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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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