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丰州镇张家沟村“以电代煤”采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的委托,现就**县丰州镇张家沟村“以电代煤”采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活动,欢迎供应商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丰州镇张家沟村“以电代煤”采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包,包括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壁挂式电锅炉、直热式电暖器、蓄热式电暖器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提供本项目所需所有设备、辅材、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含自电表至户内的电缆敷设)及试运行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
4、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6、质保期:3年;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或销售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具有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需携带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税收凭证;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获取采购文件。
3、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县丰州镇张家沟村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3542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潞阳门北路28号**大厦405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