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标段编号 | ****007001 | 标段名称 | ****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综合管廊建设施工项目 |
工程类型 | 施工 |
****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综合管廊建设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示范区。
2.1.2 建设规模:长度约16.3km,其中陆域段长度约6.7km,海域段约9.6km。管廊架净宽约5.6m。合同估算价约50000万元。
2.1.3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底。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陆域段管廊、**大道(海域)下部平台基础、**大道(海域)上部管廊、西海堤段(陆域)、防雷接地、临时工程等工程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②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申请人自2019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的市政或水运类工程施工项目。
注:(1)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施工金额为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施工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均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3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9家,****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等于9家,则9家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并均可参加投标;
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9家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则按“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资审预审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参加投标单位。
4.2“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一。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二。
6.1 获取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23时59分;
6.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
7.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园区**大道88号 | 地 址: | **市**区**路58****研究院9号A1303-A1304室 |
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人: | 朱圣杰、钱舒佳 |
电 话: | 0513-****5699 | 电 话: | 188****3262、151****1908 |
电子邮箱: | ****@qq.com |
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满分40分)
一、财务状况(满分5分)
1.近3年营业收入(以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可依据实际情况计算,下同):20亿(含)以上的得5分;
2.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0亿(含)-20亿(不含)的得3分;
3.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10亿(不含)以下的得1分。
提供:①上述财务状况评审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具****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财务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并能体现上述关于财务状况的评审信息。
③****事务所出具的仅供招投标使用、银行使用等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④财务状况评审对应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投标人应在财务报告中用红色方框醒目标记,以便评委评审。
二、类似业绩(满分8分)
申请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或水运类工程施工项目,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1)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施工金额为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施工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如提供的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业绩,则不予计分。
(4)业绩证明材料均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三、认证体系(满分9分)
1.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2.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3.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四、奖项(满分10分)
1.投标人承担的市政或水运工程施工业绩获得过国家级奖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的有一个得5分,获得省(直辖市)优奖项的有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奖项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5年,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如证书颁发时间与文件刊印时间不一致时,则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原则计分,仅计取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满分8分)
根据本工程特点,资审委员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优秀:8~7分;良好:6~5分;一般:4~3分;差:2~1分。
答****委员会所有成员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请各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约定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四楼第二开标室(地址:****示范区**大道66号,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
附件二: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开标程序
CA锁解密→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商务标评审(100分)
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评审方法作为本次评审办法。
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2%。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评审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的总得分=商务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一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注: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