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实际需要,本着“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现场管理人员2人(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程管理岗2名。
(二)岗位要求
45周岁以下(有特殊专长的技术人才经局党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熟悉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具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术能力等相关技能;同时具备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责任心。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含施工、监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同级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优先。
(三)考核机制
1.考核方式:采用绩效考核的方式,结合日常工作表现、项目完成情况及季度考核进行综合评估。
2.考核指标: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
(四)薪酬待遇
薪酬:工资按月结算,具体面谈。
(五)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技术问题的解决等;
2.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负责项目进度管理,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参与项目的成本管理,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和控制,确保项目成本在可控范围内;
5.协调项目各参与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6.负责及时汇报工程变更、签证等施工现场事务并提出意见建议,不得且无权对相关事宜做决策;
7.负责收集、办理、归档项目资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服务时间:从负责项目开工至完成项目移交为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办公地点在****建设局,具体项目地点均在**区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通过**建设公众号及藏东人社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有意向者可将相关报名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及资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获奖证书以及其它佐证业绩、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办公室(政工)处审核。具体地点:****建设局办公楼3楼办公室(政工),联系电话:****917
2.如若报名人员在外地确实无法现场报名,可采取电话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及资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获奖证书以及其它佐证业绩、水平与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专业+姓名。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来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须的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
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五、其他事项
遵循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流程不得有歧视和不公平现象发生,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报名地点:****3楼办公室(政工)
电话:****91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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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