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9:5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黃秀芳,王山花,潘清杭 | ||
总成交金额 | ¥66.038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57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笏石镇秀山村本店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4-****5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鼓西街道**路78****广场1#6层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0575 | ||
附件: | |||
附件1 | 声明函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区笏石镇大众路745号 | 660,380.00元 | ****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6603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
服务类(****)
1-1 | 公共安全服务 | 9座以上中大型客车及大型车辆交通违法拖移 | **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0,120.00 |
1-2 | 公共安全服务 | 9座以上中大型客车及大型车辆交通事故拖移 | **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0,120.00 |
1-3 | 公共安全服务 | 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交通违法拖移 | **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14,810.00 |
1-4 | 公共安全服务 | 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交通事故拖移 | **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05,020.00 |
1-5 | 公共安全服务 | 二轮车交通违法拖移 | **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58,025.00 |
1-6 | 公共安全服务 | 二轮车交通事故拖移 | **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121,275.00 |
1-7 | 公共安全服务 | 三轮车交通违法拖移 | **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76,110.00 |
1-8 | 公共安全服务 | 三轮车交通事故拖移 | **市 | 按甲方要求 | 三年 | 辆 | 按甲方要求 | 64,9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潘清杭 |
评审专家: | 黃秀芳 、 王山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成交价按差额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的费率为1.5%。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公司 账号:140********00168814 开户行:****公司****支行)。 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按闽财购函(2017)64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的采购项目:0.90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叁家投标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均符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笏石镇秀山村本店37号
联系方式:0594-****57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鼓西街道**路78****广场1#6层03室
联系方式:139****05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9****0575
****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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