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高新区企业大气污染源智能监控管理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单位、个人:
****拟对**高新区企业大气污染源智能监控管理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企业大气污染源智能监控管理建设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三、预算金额:****000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投标人、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投标人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六、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高新区海森街50号龙芯(**)信创产业园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133****9828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pdf (5.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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