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受 **** 的委托,对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5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标的名称: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6.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所属行业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生鲜类(包含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冷冻食品、蔬菜等)、副食、干货、水果、奶制品等配送服务 | 餐饮业 | 八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 250万元 |
6.2.1.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6.2.2.****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6.3.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7.合同履行期限:八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为企业法****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其中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事务所签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供应商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依法缴税证明原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3.2.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注:①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响应或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3.5.获取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下午15:00分至17:00分;到地址:**市**区幸福新村101号108室二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09 日上午09时30分(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开始接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即2024年 12 月 09 日上午9时00分)(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址:**市**区幸福新村101号108室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2 月 09 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幸福新村101号108室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五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响应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项目属性:服务类
5、本项目磋商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公司(http://www.gd-caihong.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6、响应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磋商须知”)。
7、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区小姐
联系电话:159****992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曾先生
地址:**市**区桥南大道70-78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0-****298、137****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幸福新村101号108室二层
联系人:区小姐
联系方式:159****9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小姐
电话:159****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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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