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11-22 15:43:29
****拟对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取比选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项目名称: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比选人:****
二、预算金额:290000.00 元(人民币)
三、比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为****提供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具有中华人民**国行政主管****事务所执业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为比选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获取比选文件地点:****三环路二段1****审计局1313办公室;
(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请经办人将以上报名资料提交至比选人,截止报名时间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本次比选邀请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时30分(**时间)。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1320会议室。
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文件,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恕不接收。
九、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30分(**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比选地点:****1320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三环二段1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