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燃气安全运行监测设施智能化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审批局以深行审投资审字【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县燃气安全运行监测设施智能化提升项目监理。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针对**县**范围内的燃气安全运行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对居民户、燃气管道、阀井、调压柜等位置的智能物联感知设备进行规划建设。本期规划重点建设覆盖**县城域范围内的天然气中低压管网阀井智慧燃气报警器169套、工商业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153套、地埋式管网燃气泄漏报警器500套、居民户燃气泄漏报警器29175套、调压柜压力监测设备 413套。对接燃气企业现有的设备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81.48公里的老旧管网改造、维护,对81处点位防腐修复等,形成统一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管控、处置体系,提高燃气安全实时监管能力,遏制重特**全事故,切实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3 项目建设地点:**县域内;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开工前手续办理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9:00至2024-12-16 08:59(**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6 09:00,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需在**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接收异议的渠道:招标人:王加宁0311-****3726;招标代理机构:周槿0311-****569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招标办
电话:0311-****3732
电子邮箱:****@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800 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府前街与石油大街交叉口南行 | 地址: | **省**市**区**路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加宁 | 联系人: | 周槿 |
电话: | 0311-****3726 | 电话: | 0311-****569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招标文件如下:
招标文件-监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