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2025年罚没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最高限价:供应商销毁处置服务含税单价报价不超过1100元/吨。
4.服务内容:完成****2025年罚没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服务,提供无害化处理(焚烧发电)罚没烟草专卖品服务。2025年拟销毁处置的罚没烟草专卖品总量约为150—200吨,具体每批次处置量、处置时间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数量、时间为准。
5.服务要求:①供应商至迟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采购人当批次拟处置的罚没烟草服务需求做出响应,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采购方。②供应商应在每批次罚没烟草专卖品完成销毁处置后,将现场销毁处置过程视频监控影像资料收集并提供给采购方。
6.验收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7.结算方式:供应商完成采购方委托销毁处置的每批次罚没烟草专卖品后,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及双方确认的当批次罚没烟草专卖品处置量,据实结算销毁处置服务费。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
2.地址:**省德宏州**轩岗乡芒广村。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德烟办〔2020〕47号) “第二十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涉及行业安全和秘密;”之规定,****环境局“具备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是**地区唯一具备环境无害化销毁(焚烧发电)处置罚没烟草专卖品能力和条件的企业,且销毁处置罚没烟草专卖品涉及安全和秘密,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自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加盖提出异议方的单位公章,并经异议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公示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大数据平台、****公司****公司外网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德宏州****路3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692-****745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栋3楼303室
联系人:刘天妍、王锐、王晓光、周**
联系电话:0871-****4487
联系邮箱:****@qq.com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