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同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合同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贰佰肆拾捌万元整(小写:****000.00元)
交付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贰佰伍拾壹万元整(小写:****000.00元)
交付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人:郑志伟、杨奎
联系电话:0551-****9501、****9509、189****2506
四、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中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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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