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于12月开展2025年**迎新春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竞争性采购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商贸消费活力,充分发挥消费对我区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拟开展2025年**迎新春消费促进系列活动,丰富新春消费市场供给,营造浓厚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我局拟委托服务单位执行2025年**迎新春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开展2025年**迎新春消费促进系列活动;
2.落实活动策划、设计、布置等工作;
3.负责活动整体宣传策划与实施,多角度、全方位宣传2025年**迎新春消费促进系列活动;
4.活动现场物料制作。负责活动互动打卡装置、氛围营造及宣传资料等物料制作;
5.做好活动安全保障。务必把整个活动安全放在首位,重点确保活动现场和人员、消防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活动安全圆满实施;
6.向公众传递健康、自然、和谐、品质的生活方式,引导大众生活观念进一步优化。
三、服务时间
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方式
申请人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申请人可进入竞争性采购评审环节。竞争性采购评审会采用“综合评分办法”,****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申请人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正规企业或由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群团组织;
(二)申请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1年1月1日至参加本次竞争性采购申请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2025年**迎新春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方案。
注:申请人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评审会时间、地点
定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商务局会议室(望丛中路998号1号楼4楼438)召开竞争性采购评审会。申请人自行携带材料至评审会场所。
请申请人在评审会召开前30分钟将材料带至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立
联系电话:028-****2804
附件:综合评分办法附件:综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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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