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产500吨鱼腥草植物提取物生产线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4)2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两河镇。
2、工程概况:本项目**门式钢架结构车间,建筑面积14530.8平方米,层数1层(局部三层,高度13.2米),檐口高度8.3米,跨度24m;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所列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住建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住建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上传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4年06月~2024年11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投标人必须为“**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网网员后,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23时00分至2024年12月01日23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交易中心(**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入**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公共**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公共**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http://ggzy.****.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九、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两河**富路口
联系人:尚钱宝
电话: 134****421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联系人:刘园园
电话:186****4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