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 : 青矿公示〔2024〕2号 )
根据《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协议出让**省**县阜山乡岭峰村岭头叶腊石**际头山矿段外围勘探探矿权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
场所: **县**街道**东路285号
二、受让人
名称: ****
地点: ****县阜山乡岭头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577369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省**县阜山乡岭峰村岭头叶腊石**际头山矿段外围勘探探矿权
勘查矿种: 叶腊石
地理位置: 位于**省**县双垟乡岭头村一带
面积: 0.1138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20.****533 | 28.****070 |
2 | 120.****946 | 28.****738 |
3 | 120.****579 | 28.****917 |
4 | 120.****896 | 28.****202 |
5 | 120.****161 | 28.****177 |
6 | 120.****146 | 28.****983 |
7 | 120.****525 | 28.****310 |
8 | 0 | 0 |
(出让收益: 1.3656万元, 出让收益率: 2.9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 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 利用矿山现有生产系统,在开采**周边进行叶腊石矿详查,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 2024-11-22 至 2024-12-06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通过书面形式向****反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县**街道**东路285号 邮编:323900 电话:0578-****230
本公示在 **** 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