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22 |
**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号)及《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自然资桂〔2019〕1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组织实施**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壮族自治****交易中心 场所:**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位 面积:0.334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本次勘查工作在拟新设**范围内共提交饰面用花岗岩矿查明**量(控制+推断)为 3179.09万立方米(荒料量 900.95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建筑石料用花岗岩(饰面用不成材边角料)查明**量(控制+推断)为 2278.14万立方米(合 5854.82万吨)。**综合利用中风化花岗岩(机制砂)查明**量(控制+推断)140.55万立方米(合 349.97万吨),**综合利用建筑用砂查明**量(控制+推断)为 99.38万立方米(合 146.09万吨)。 开采标高: 244.5米至 60米 **开发利用情况:采矿权新立,无开采活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主体责任。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13336.45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须为营利法人。 2.竞买人若为境外注册的营利法人,在竞得采矿权后需军事、**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采矿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登记采矿权,若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3.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4.竞买人须在矿业权交易保证金审查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五****交易中心****办公室)现场提交符合要求的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1日 网上地址:http://ggzy.****.cn/gxggzy/tydl/login.html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登录网上**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gxggzy/tydl/login.html)浏览和下载采矿权出让文件及办理有关网上交易数字证书等资料。 注: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 竞买人用户手册》,竞买申请人可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交易平台系统将核准其竞买资格,并生成《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交易平台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由竞买申请人到广****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参与网上报名竞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网上竞买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法人须现场委托或公证委托,还应提交法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公证委托文件(原件)。 6.登录http://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查询对象:****公司和出资股东);涉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银行开具的“个人征信”相关证明材料(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 7.企业章程(须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原件)。8.承诺书。9.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采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限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询问期内作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 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事项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及时依法办理**生产、生活用地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瑕疵影响。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储量、开采条件风险,充分评估开发**投资风险,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土地租赁费(及相关补偿费)、采矿权前期相关费用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总体方案中的**储量、矿石质量、开采条件、租地及补偿****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三)竞买人应知晓因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生态环境、安全、林业、饮用水源、水利工程、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等政策调整影响或限制矿业权人权利的风险。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策发生变化的,须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6个月内,须按照采矿权登记规定提交所需的材料,依法申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限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先期缴纳的土地租赁费(及相关补偿费)、采矿权前期相关费用及已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如有非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6个月内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五)根据《**壮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开采大中型规模矿产**,采矿权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 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 2年的,****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其他:如涉及国家出资、**整合、违法查处、诉讼、信访、权益纠纷等情形对开采工作产生风险。竞得人自行解决采矿权**范围外的道路及地上附着物等问题,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自行承担采矿权出让后因**外用地不落实而无法开展生产等各类风险。如竞得人由于上述原因无法开展生产的,**范围内的土地租赁费和采矿权前期相关费用(不参****机关不予退还。 (七)不可抗力的影响。(八)需到采矿权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 (九)竞得人不按照批准的《矿产**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方案》施工,根据《**壮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自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自然**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责令期限改正的,视为情节严重,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十)用地、用林指标承诺:本次挂牌出让不含林地使用权,**县相关部门根据矿山实际分期协调、办理用地用林手续。竞得人需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用林手续,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一)拟出让采矿权仅可对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花岗岩、中风化花岗岩、建筑用砂等进行开发利用,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矿种及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如发现有未批准或出让的其它矿种,应停止开采作业,及时采取保护和安全管护等措施,******局,待有权限的自然**部门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生产。若故意隐瞒不报、擅自销售或造成国家矿产**破坏、流失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助推乡村**有关要求:为了推进“净矿”出让与乡村**有效衔接,助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竞得人需另行支付挂牌起始价的5%共666.8225万元(分18.4年支付,每年支付 36.24万元,最后一整自然年一次性付清余下金额)******所在村镇集体经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支付的方式及时间、期限以签订助推乡村**合同为准,******所在****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不按规定缴纳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2000.4675万元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其违约,竞得结果无效: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三)在本次挂牌活动中,竞买人有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的,将被纳入**壮族自治区自然**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并承担相应责任,且出让人有权责令竞得人停止开采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该采矿权出让期限为 20年,到期后**范围内仍有可供开采的矿产**,需要继续采矿的,可依法依规申请延续。 (二)本次出让工作由****组织实施,****具体承办。 (三)**县松旺镇**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净采矿权”出让**范围内的土地租赁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勘查编制矿产**开发利用总体方案、出让收益评估等相关****人民政府****政府、******局等部门开展完成。****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采矿期间的社会维稳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并对**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管。 交易中心地址:****中心五****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0775-****398 刘先生 0775-****668 梁女士 0775-****690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壮族自治****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1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