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财产险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供货地点 | ** |
供货内容 | 财产险服务 |
供应商商务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需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证照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4.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三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在近三年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
供应商技术资格要求 | 1、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200%,而且偿付能力必须符合监管要求 3、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不得在B级以下 4、提供1-2个国营单位承保案例或理赔案例 |
响应文件要求 | 1.正本1份。 2.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报价单,如参数要求有偏离需备注说明,报价单每页需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标注正本和副本,封皮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响应文件请到国E平台http://new.****.com/e-portal.html购买获取,费用自理。 |
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 | 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00时之前(已参与过首次的,本次无需再次递交相关材料) 接收地点:****中心19层 本次采购活动在接收响应文件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
踏勘时间和地点 | 是否需要踏勘:否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发票种类及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付款条件 | 完成合同签署并收到发票后一次性付款 |
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人 | **** 地址:****中心 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156****7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