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有序推进国家人工关节接续采购和 京津冀“3+N”联盟28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省落地执行,现就相关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产品;**省参加的京津冀“3+N”联盟中的19种医用耗材(包括:外周血管弹簧圈、医用胶、止血夹、止血粉、止血海绵、****中心静脉导管(TCC)、****中心静脉导管(NCC)、心肌停跳液、外周溶栓导管、冠脉微导管、冠脉切割/棘突/乳突球囊、吹雾管、气管支气管支架、胆胰扩张球囊、神经介入导引导管及支撑辅助导管、胸骨结扎带、血栓保护装置、经皮胆道支架、消化介入注射针)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以下统称为“中选产品”)。
二、信息维护
请相关中选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中选产品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是否挂网、挂网产品信息与中选产品结果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申报企业、注册证编号、规格、型号、编码等信息是否一致)。
1.对尚未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药采平台)挂网的相关中选产品,中选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药采平台申报系统“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耗材资质库”模块选择相应注册证提交后,完成产品捏合;如申报企业不一致,请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申报系统“耗材招标管理-信息变更-产品代理企业信息变更”办理变更。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说明详见《关于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提升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药采〔2023〕137号)。
增补挂网维护及捏合、产品代理企业变更操作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6日。
2.各中选企业应按照注册证载明的信息认真核对产品信息,若发现中选产品注册证编号、规格或型号与注册证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前往中选项目牵头省份联采办或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及时更新对应的信息,确保与注册证相关信息完全一致。
三、相关要求
请各中选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因企业原因导致相关中选产品未能在我省****医疗机构采购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开展评级,由此产生的影响由相关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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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