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富田村、普岭社区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光路接通及土石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市富田村、普岭社区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光路接通及土石方工程),项目审批、****机关****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市富田村、普岭社区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光路接通及土石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审【2023】224号,建设单位为****,项目总投资为****7772.72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市富田村、普岭社区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光路接通及土石方工程);
1.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市新光路(春园西路至亿丰国际东侧安置地);
1.2.3 项目基本情况:**市富田村、普岭社区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光路接通及土石方工程,总投资额约为:1178.78万元,主要工程项目为安置区内场地土石方平整,新光路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道路全长182.742m,路幅宽24m;连接段长36.716m,路幅宽18m;主要包括场地内土石方平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管网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土石方施工与勘察设计平行工作),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建设规模及范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勘察设计部分:①按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编制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费限额内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评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采购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5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货物质量要求:所有货物、设备应从尺寸到质量都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国家认可的检验试验报告。
1.6工程保修要求:市政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1.7承包方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1.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投标保证交纳方式:现金或保函(含电子保函)。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须遵****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公共**交易电子保函的通知》执行。。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10月11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cn\)和**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 邵 阳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网(https:\\zj.****.cn\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市建设****办公室,电话0739-****712。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980000。
9.2注:请各投标人前往
https:\\download.****.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 SoftGuid=0c772b5d-fc90-42f0-a638-c37da3b6a36a下载最新版的造价软件(**版),依据发布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工程部分按****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及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及相应取费标准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请致电技术负责人176****6669、QQ:****53702咨询。)
9.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9.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东升北路1号;
联 系 人:何高典;
电 话:198****95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东升北路二巷张家岭小区4栋5号;
联 系 人:万彬(项目负责人);易冬、何超(项目组成员);
电 话:181****6688。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