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基地学员楼装修工程(一期)家电采购项目进行简易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考训基地学员楼装修工程(一期)家电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二)预算金额:199587元,参选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响应报价。
(三)收货地点:宁****工业园区66号。
(四)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五)质保期:详见附件。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家电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五)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六)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比(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比选材料要求
(一)申报比选材料包括:
1.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家电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近三年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7.提供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非分包、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9.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提供报价单,报价单位须在报价单中注明无条件响应比选所有内容及要求,否则其报价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以上比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比选参加单位对所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公司将取消其比选资格,并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二)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考训基地学员楼装修(一期)家电采购比选”、比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比选申报日期,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如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将作无效比选申请处理。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为存档资料,概不退还。请将比选申报材料现场递交到**市****公司(宁****开发区**西路2号公交大楼3楼)。
(三)比选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6:00起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6:00止。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四)比选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下午16:30,比选开标地点:宁****开发区**西路2号公交大楼3楼**市****公司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一)采购的所有设备需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完成时间要求:按业主单位要求,中选的单位应于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相关工作。
(三)中选的单位应配备专门的负责人及专业的团队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并服务到位。
(四)中选的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单位有权拒绝该单位参与今后比选活动。
(五)如有其他疑问,请规定时间前与****联系,联系人:缪颖平,联系电话:138****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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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