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黑自然交告字〔 20 2 4 〕 146 号
受 **** 委托, **** 对 虎头镇姚**防汛抢险剩余砂石料 进行公开挂牌 转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虎头镇姚**防汛抢险剩余砂石料。
2.位置: **省**市**市虎头镇姚** 。
3 .数量:60000立方米。
4 .评估值: 234 万元;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
5 .挂牌价格: 234 万元。
6 .其他: ( 1 )转让标的具体数量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按照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对交易价款进行多退少补,相关细节由转受双方在转让合同中具体约定。( 2 ) 其他 详见《**市虎头镇姚**砂石料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黑钧信评报字〔 2024〕第0137号)等 转让 材料。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 转让 方式及公告的时间、地点
转让 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 202 4 年 11 月 11 日 —202 4 年 11 月 22 日
网上地址: http://www. hnere . com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 17 时(即 202 4 年 11 月 22 日 17 :00)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 hnere . com ),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 转让 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
1.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3. 交易公告 (加盖公章);
4.交易须知(加盖 公 章)。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竞买保证金交纳: 1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202 4 年 11 月 22 日 17 :00,****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有限公司
账 号: ****26430
开户行:****银行****公司**中央大街支行
行 号: 305****01051
竞买保证金处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 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 转让 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自由报价期: 202 4 年 11 月 11 日 9 :00—202 4 年 11 月 25 日 9 :00
延时报价期: 300秒
加价幅度: 1 万元
七、 转让 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2.交纳价款和费用。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
3.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人民政府****指挥部签订转让合同。
4.办理标的交割。****人民政府****指挥部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
5.划转交易价款。交易平台在转让标的交割后且收到 转让人 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 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银行账户。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 转让 合同的; 3.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先生,138****5333。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3.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转受双方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转让标的的交接和运输由受让人负责,交接和运输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办理交接以转让人通知为准,按照通知时间和标的物存放地交接和运输,****管理部****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受让人自行安排专业车辆和人员进行交接和运输,交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及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资产交接工作遭到投诉或处罚等,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 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6. 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 转让 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
地址:**省**市 **区 世茂大道 66 号
联系人: 杜先生 ; 尹先生
联系电话: 0451- ****4162 , ****4161
附件:
1. 竞买申请书.doc
2. 交易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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