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县X831平洪线(柳沟至全家坡段)道路改善项目的水泥物资。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省**市**区(县)柳沟村**县x831平洪线(柳沟至全家坡段)道路改善项目 6技术要求:依据公路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 3h、终凝时间大于6h 且小于10n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7验收方式及要求: 质量验收:材料携带检验报告、合格证,并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数量验收:现场到场实际过磅按件计为准。
1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是(否)含卸车费。 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乙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以建设单位当月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比例为前提,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上月结算额的70%,****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97%,预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付清。结帐时,乙方应提供与乙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乙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 3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160********4565 | 水泥 | 42.5 BBMG金隅冀东水泥(袋装 | 国标 | 7977 |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