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开始自由报价,2024年11月25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承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集团租****法院列入失信人的自然人、法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n/zhzxgk/)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至十位)足额缴至****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标的租期详见清单,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后续每期的租金应每半年度提前15日支付。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17时止。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市鹿**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3877
**市工业****公司咨询电话:0577-****0075
**市工业****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6283
******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0577-****5422
******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0577-****8012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市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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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