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项目名称:****开发区****、**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委托单位:****
3.编制单位:山****公司
4.地块基本信息:****开发区****、**路东地块****开发区**路以北、**路东、齐鲁大道南,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22.16935°,北纬37.41382°。地块占地面积62814平方米,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历史上为金美华国有建设用地、****公司、**市****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姜建兹国有建设用地和******公司。
5.调查地块四至:调查地块东邻空地和威新瑞璟项目在建工程;南侧隔**路紧邻凤林小区;西侧紧邻碧桂园玖玺台,隔**路与威****公司相邻;北侧隔齐鲁大道为泰祥国际。
6.调查内容:本项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规范,对该地块周开展了样品采集、样品检测分析等工作,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根据一阶段的调查分析结果,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类(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其他因子石油烃、pH、氟化物、PAHs。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所有土样品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士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土壤质量可满足一类用地标准。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要求。
7.调查结果: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未遭受到污染,所有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筛选值,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需求。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要求。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次土境污染状况调查的专业机构进行联系或获取调查的详细资料,并热诚欢迎广大公众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