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名单和档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自贸试验区**新区片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名单和档次结果的公示
根据《****商务厅关于关于开展2024年**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4〕23号),市商务局****区开展了**自贸试验区**新区片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工作。现将拟确定的2024年**自贸试验区**新区片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名单和档次予以公示。
序号 | 重点企业名称 | 档次 |
国际分拨集拼项目 | ||
1 | **合****公司 | 1 |
2 | ****国****公司 | 1 |
3 | 华南中外****公司 | 1 |
4 | **卓志跨境电****公司 | 1 |
5 | **港湾区****公司 | 2 |
6 | **金港****公司 | 2 |
7 | 广****公司 | 2 |
8 | **中远海运****公司 | 3 |
9 | ****公司 | 3 |
10 | ****国****中心有限公司 | 3 |
离岸贸易项目 | ||
1 | 华南中****公司 | 1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1 |
3 | ******公司 | 1 |
4 | **发****公司 | 1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
二、咨询反映:经济功能区处,简兆云,电话:020-****6041
邮寄地址:**市**区**西路158号****。
三、有关要求: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具体详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未提供明确的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与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的名单不是最终确定名单,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项目计划以****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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