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凉山475.75公顷林权转让公告
11月25日凉山475.75公顷林权转让公告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树木 |
所在区域:**-凉山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1-25 | 发布时间:2024-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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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镇唐家湾村一组475.75公顷林权转让 |
**省**县**镇唐家湾村一组475.75公顷林权转让 | |||||
**** | 挂牌价格1,800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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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2022-09-13 |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2024-11-25 |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市**县**镇唐家湾村,涉及林地面积约475.75公顷(7076.272亩)(具体明细详见(川)2022**县不动产权第****07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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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万元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80%一次性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产权办理过户当日,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西南联交所将从保证金中扣除本次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五、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清交易价款视为违约,承担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市**县**镇唐家湾村,涉及林地面积约475.75公顷(7076.272亩)(具体明细详见(川)2022**县不动产权第****072号)。 二、本次转让标的属徐静燕所有。 三、本林权不涉及担保。 四、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描述、蓄积量、出材量以实勘为准。以上数据均属参考性意见且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规划的采伐范围、采伐数量、采伐时间、采伐难度以及转让标的存在状况合法性、效力、有无行使权障碍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现场查勘、鉴定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转让方承诺在成功受让后,于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协助办理交易标的的不动产权证。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采取一次性付款支付方式。 七、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若受让成功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林地位置及现场咨询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9****8946、135****8000。 | |||||||||
50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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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17: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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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并签署交易合同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产权交易合同》后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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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网络竞价 | |||||||||
李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35-****156 | ||||||||
李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3311 | ||||||||
徐女士,袁女士 |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028-****7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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