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中路西、海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项目名称:****开发区**中路西、海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委托单位:****
3.编制单位:山****公司
4.地块基本信息:****开发区**中路西、海峰**地块****开发区长峰西二区南,海峰路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22.13817°,北纬37.43758°。地块占地面积12128平方米,规划为居住用地。地块历史上为长峰村集体耕地,1996年起,地块内东****农贸市场仓库,地块内西侧区域2000年被******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用途为工业用地,2022年被****规划局依法收回。
5.调查地块四至:调****酒店;****实验幼儿园相邻;****农贸市场相邻;北侧与长峰西二区小区相邻;西侧为******集团****公司在建工程。
6.调查内容:本项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规范,对该地块周开展了样品采集、样品检测分析等工作,本次调查地块内共设土壤监测点位8个,地块外西南侧设土壤对照点位1个,结合PID、XRF现场测试结果,筛选了43****实验室进行测试和分析,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类(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其他石油烃、pH。根据地块内地勘报告,结合现场地块内所有点位实际钻探情况,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地块外西南侧设地下水对照点位1个,检测因子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微生物指标(2项)、毒理学指标(15项)以及其他石油烃。
7.调查结果:土壤质量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根据本次调查的土壤监测数据,将土壤检测因子的最高检出浓度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监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相应风险筛选值。地下水质量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标准限值进行评估。根据本次调查的地下水监测数据,将地下水检测因子的最高检出浓度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IV类标准限值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限值标准。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次土境污染状况调查的专业机构进行联系或获取调查的详细资料,并热诚欢迎广大公众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