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节流装置(招标编号:****), 招标人为 ****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节流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1 | 节流装置 | 5000.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修改了招标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5)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7)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公司、****公司,或者与证****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8)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流量计)制造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认证范围应包括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元件组合装置-流量计(壳体)。(9)节流装置配套的锻制法兰生产商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项目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钢制锻造法兰)。(10)按照NB T470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规定进行法兰检验,且具有书面检验报告2份(提供近一年内2份)(1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石油化工装置或类似工况有数量超过200台(节流装置(600LB及以下))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一份或数量超过100台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两份(只认合同、提供支持证明材料、清晰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合同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必须通过系统验证)。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1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石油化工装置或类似工况有数量超过10台(平衡流量计(600LB及以下))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一份或数量超过5台招标产品的单笔订单业绩至少两份(只认合同、提供支持证明材料、清晰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合同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必须通过系统验证)。核实有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13)投标人必须满足商务报价表有效投标项80%以上的报价能力,需单独提供一份不含价格的商务报价表(有完整的型号规格或系列等内容),即反映其至少能生产具有本次招标所需要的80%以上产品。提供纸质样本或说明书(官网可查)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2时0分 至 2024年11月26日16时0分 (**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联系人付依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付依丹(182****3013,****@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636,****@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516)。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5. 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莫静 联系人: 付依丹
电 话: 020-****2042 电 话: 182****3013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11月 20日